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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another

书和漫画还有动画都看了。
果然还是最喜欢书啊!
动画里的节奏完全就不对了啊!
那个女主……没有书里萌了反正我觉得!
想知道死者是谁么?!
自己去看吧o( ̄ヘ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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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4: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嘛,我又来骗糖吃了。咦,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其实很可耻么,快点拖走。咳咳,言归正传,这次我要讲的同样很小众,这哲学书的书评为嘛发现大家都没怎么写过啊。好吧,吾辈这次就说说《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本作品,可以说是尼采最为有名的作品。虽然从我个人的角度,我更加喜欢《论道德的谱系》这本书。但是相比之下,的确前一笔的在文笔上更为具有特征。但是,我们真的读懂了查拉图斯特拉到底再说些什么了么。从表面上来看,是一个名叫查拉图斯特拉的人,受到了东方神秘主义的影响,于是在山里苦修了多年,终于有一天明白了世界的真理,然后开始向世人宣告全新的事实。在这里,其实我们应该就很明显可以看到基督教的影子,。虽然尼采宣称上帝死了,宣称基督教精神的死亡。但是他本身依旧和基督教有着深刻的联系。这种布道,其实就是一种新的意义上的传教。查拉图斯特拉就是新的先知,新的弥赛亚,新的基督。(要知道,对于欧洲人而言,基督教也是从东方传过来的一种宗教。因为巴勒斯坦地区属于近东的说)和上古世代的先知一样,他要宣称一种新的世界,新的神,和新的道理。所以基督教作为旧神当然就是反对的对象。

       当然上面那个说法,一般人都可以想的到,但是其实那个说法还是太过肤浅了。(咦,汝自己不是这样想的么,不要自己打自己嘴的说啊)因为这种说法没有解释清楚,为何一定要反对基督教的思想,基督教的思想在尼采看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所以我认为想要看懂这本书,《论道德的谱系 》是很有阅读的必要性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已经可以算是尼采比较后期的作品了,如果不对他前期的思想脉络有所了解,直接读这本,其实是难度有些高的。这里涉及到三个问题,第一,人与超人。第二,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第三,理性精神和酒神精神。这三个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在书中所貌似的进化过程其实不是问题的关键。对,的确尼采不喜欢达尔文的进化论,因为那丧失了人的高贵。但是进化论还够不上尼采要批判的东西。尼采可是试图通过查拉图斯特拉在批判2000多年的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批判西方一直重视理性精神,而忽视了酒神精神。简单地说,这导致了人处于一种不平衡的状态。所以,西方文明实际上是一种病态的文明。(关于这一点可以去看看斯宾格勒写的《西方的没落》)


      那么, 查拉图斯特到底告诉了我们些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宣告了超人的到来。所谓的超人,并不是说有什么超能力,或者什么智力体力很好的说,而是指的在人之上。尼采的非理性也并不是要反对科学和理性本身,他要反对的是对科学和理性的滥用,特别是那种试图用科学和理性来解释一切的狂妄自大者。(好吧,这种人其实在今天也还是有很多的说)在尼采看来,西方的理性主义,使得人日益丧失了自己的原始生命力,丧失了自我。然后他发现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奴隶道德和主人道德颠倒。奴隶道德和主人道德本来没有什么好坏的区别,但是奴隶道德试图把自己的准则推广到一切人身上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


       所以,查拉图斯特拉才要教导人们成为超人,而不是一个平庸和停止的人。人类的目标不在历史的终点,而是在他的最高典型之中。并且超人并不是一个人类所必虚经过的阶段和目标。恰恰相反,这是人难以达到的目标。除非人能够重新评估一切的价值,从自身丰富的生命力创造出新的价值,才能有超人。所以说超人在当时的时代,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 查拉图斯特拉本人也不是超人。因为作为超人,那么他本身就应该有价值,因为他体现了有唯一终极价值的存在状态。最后我们再来谈谈里边骆驼、狮子和婴儿。其实这三种也有他丰富的内涵的说。在这里我讲一下狮子吧。狮子其实代表着一种积极的虚无主义。也就是说,他虽然知道一切很有可能是悲剧,是必然的。但是也就会去抗争,会去争取价值,这讲白了就是古希腊悲剧的精髓所在。过于这一点,具体可以去看看雅斯贝尔斯所写的《尼采其人其说》。


       总而言之,《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在优美文笔之下,是一种对西方思想的根本性反思。这种反思,可以是对于西方文明最强烈的批判,也真正触及到了西方文明的内在问题。所以请认真对这本书,这本书远比我们现在要读的深刻的说。当然当作一部故事来读,也是可以,只不过希望有一天能够重新读出它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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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也能被找到  发表于 2013-5-15 21:19
你淫了: 5
啊喂!咱是可以就此展开讨论了嘛!  发表于 2013-5-15 21:10
额,这个,吾辈是学哲学的文科生,汝就懂了  发表于 2012-12-22 19:44
你淫了: 5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这本书到现在我都没看完,作为一个理科生。。。抱着这本书看觉得压力甚大  发表于 2012-12-22 19:39
这里基本上都是书评,如果铺开来写可以写很多的说  发表于 2012-12-21 14:35
我觉得完全可以单独开帖来讨论了喂!  发表于 2012-12-2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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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6: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写的都是哲学,貌似会造成吾辈只会写哲学书评的印象啊。所以吾辈这次写一篇别的好了。纳尼,又是来骗糖的,不不,吾辈是酱油,只是路过的。那么,恩,这次,写什么呢。翻了一下冒失这本书大家也没有写过啊,就是《巨流河》。其实余读这本书也是上半年了的事吧。当然也是在我老师的推荐之下才去看的这本书。余以为此书最大的特点,在于真实,在于还原出一个真实的民国历程。所以余更为看重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反而是她到台湾之后的部分,却没有太多的感觉。当然,我在这里这样说,很有可能会招致一些人的反对,尤其是将这本书当作一个女性的奋斗史来看待的人。因为,以此种角度来看,全书的亮点恰恰是她到了台湾之后,不断自我创造的奋斗过程。比如去美国进修,或者是编写教材之类的事情更能体现出她个人的价值。对,的确这是一本自传,一本关于她和她那个时代的自传。所以吾辈试图以更开阔的眼光来看待这本书。当然,本书的作者无疑是一位杰出的女性,她的一生也可以说是较常人来的丰富多彩。那么我们现在就来具体说说这本书吧。

       其实本书的故事,是从作者的父亲开始的。作者的父亲和那个时代的青年一样,对祖国怀着满腔的热情,试图去为这个颓废的国家做些什么。所以作者的父亲选择了当时很普遍的一条道路,那就是出国留学。并且在德国学业完成之后,就回到了祖国。由于做的的父亲是东北人,所以也就回到了东百,并得到了开明军阀的赏识。但是在激烈的斗争中,不得不离开东北,而巨流河就成为了一条永远跨不过的坎。对于辽宁人来说,巨流河就是他们的母亲河,想必斗争失败的夜晚,让作者的父亲也感慨万分。个人的命运折射出了中国的命运,古老的中国在各种矛盾之中,动荡不安。在离开东北之后,作者的父亲加入了国民党,并且在日后也成为了国民党内的干部之一。


       在这里,我不想说什么作者的出身成分,也不想说什么意识形态,只想说的是这部书所反映出来的那个时代的真实。当然,作者也在年少芬芳的时代,谈过几次恋爱。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和飞行员的一场或许称不上恋爱的恋爱。随着九一八事件,东三省脱离了掌控之中,但是很多东三省的青年怀着不甘和屈辱,背井离乡寻找出路。在这之中,有很多人就选择将军校作为了自己的目标,希望有一天可以夺回故土。而处于同乡间的扶持,作者的父亲就经常帮助这些青年人,除了经常请他们到自家用餐,还试图筹办了专门面向流亡的东北孩子的学校。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它的未来是寄托在年轻人的身上。让他们能够接受教育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这一点可以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共识。不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学校意味着兴衰所在。民国年间可以说出现了广泛的办学热潮。并且在国民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当时,随着整个环境的恶化,有其是整个中日战争的开始,使得学校也不得不极度搬迁,一直搬到了四川才算安定。在这过程中,一位经常出现在作者家中的东北青年,引起了作者的好感。但是,当时的青年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充满强烈的意志,于是他选择了报效空军。其实在这里,这个在作者看来尚是童话般的故事,已经埋下了阴影。


       作者也正好在这个时候考上了大学。当时她却没有选择当时最为有名的西南联大,而是选择了武大。至于当时的宿舍状况,遇到了名师,改变了自己选择的专业,这些事情都一一发生。而她和飞行员的书信也未有中断。朦朦胧胧的情愫依旧埋藏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喜欢,还是爱,其实并不是那么清楚。在当时的作者看来,那却无疑是她的初恋。这个男人深刻地影响了她的生命。在一个战争的年代,人更需要寻求精神的寄托,寻求神的安慰。也正是如此,作者最终加入了基督教。但是,正如所有的战争故事一样,飞行员有一天永远的回归蓝色的天空,没有再回来。世事无常,战争,永远是残酷了,无论它的目的如何,这种对于生命的践踏,永远无法停止。


      之后,战争和历史所说的一样,结束了。但是中国的喧嚣却远没有结束。创伤未愈的中国,又迎来了意识形态的纷争。平静的校园也也已经不再平静。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宣传充斥于校园之中。学生的的政治热情被强烈鼓动出来。于是,原来和谐的人际关系破裂了。一切都被划分为阵营。一切人都被打上了各种各样的标签。曾经的室友,变成了冷眼的陌生人。学校已经不再是学术的地方,反而成为了政治的堡垒。这一切都影响着作者,但是在父亲和老师的影响下,并没有深陷其中,完成了学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内战已经变得不可避免,并且越演越烈。于是,作者不得不离开,台湾,离开大陆。他的父亲在随着国民党撤退东北的时候,巨流河就又一次成为了跨不过的坎。


       当然,之后还发生了很多事,结婚,生子,自己的事业。等等,等等。但是那一切已经不是我想叙述的了。至少,《巨流河》反应了一个作者所认识的世界,一个或许和以前我们所想的不同的世界。能够承载中国命运的,只有被这片土地和河流所孕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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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7: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当时谁共骚年游 于 2012-12-22 17:35 编辑

《橘生淮南 暗恋》 【中】八月长安

知道八月长安是从《你好,旧时光》开始,然后再去搜索八月长安的名字看到了这本。

从这两本来看,不少点是相同的。女主角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成长过程中没有父亲的参与,然后家境不是太富裕,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们都在小时候跟他们命中的王子一起玩过。

那个大院的幼儿园,四皇妃,皇上,挂历纸。

不明白这些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还是仅仅只是作者自己童年的记忆或是憧憬,这个无法得知。但是这本书的女主确实让人讨厌不起来。青春期的小嫉妒蜕化成朦胧的好感,那一点一滴的关注汇聚成那本写给自己看的有关于一个人的独幕剧,还有那些青涩的情感和少男少女。

即使后来被人试探,被人想办法拆穿那一直想掩藏又想表达的心情。她一直努力维持着自己的骄傲,毕竟,爱情只是生活的奢侈品,在活下来都不容易的情况下,你又生活在离我那么遥远的世界,前进一步都需要粉身碎骨的勇气。洛枳显然是明白的。而盛淮南可能终其一生都不明白。

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

男女主人公所生活的世界明明是同一个,却又不是同一个。就像生活在底层为了生计斤斤计较的市侩主妇和上流社会雍容华贵的贵妇一样,均为妇人,却天差地别。

盛淮南永远不懂钱有多重要,因为他生来拥有富裕的生活,他要什么不需要考虑那个东西适不适合自己。只需要考虑自己喜不喜欢。而洛枳不一样,从小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为了父亲的抚恤金到处奔走求人,甚至不需给人下跪。那时候,洛枳明白了对于她这样的小人物,生活从来不存在仁慈。那一点点钱对于那些被求的人来说仅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对她和她母亲来说,却是必须的。

所以在游乐园带着雇主的孩子陪玩的洛枳,碰上陪宿舍的同学来玩的生淮南。洛枳再一次体会到了她跟盛淮南的区别。

他怎么可能懂得钱有多重要。

那是可以压死活不下去的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有钱人最不屑一顾却又不嫌多的东西。

所以,那一场有关青春的暗恋,与任何人都无关。人总会学着成长,学会面对现实。不管怎样的自欺欺人。

关于结局,毕竟是青春小说,结局还是迎合了读者一贯喜爱的happy ending。尽管后续可能残酷,但就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从此,王子和公主在城堡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仅仅为了完结故事,无关任何现实。


附带一提,这本书的配角也很出彩。八月长安的文中,配角大都和女主角一样真实,反而是男主多少有点神化的味道。这样的文章,看起来还是很舒服的。不会太狗血而没了看的兴致,也不会太出乎意料无厘头。

不是所有青春小说里面的配角都是坏的要死和自私的要死的。是人总会有私心,关健在于你是否拿那个私信当成你所犯下的错误的开脱理由。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小说看下来对主角配角印象都不深刻,而有的会印象深刻感触颇深。

@Mei_小梅  @蔓子的荞麦面  @苏家七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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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6: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夏天.烟火.我的尸体》
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就觉得它很符合我猎奇的审美观,这三个事物的组合到底会是怎样呢?读之前我这样想着。
那个夏天,一名9岁的少女五月死了。小说用死去的五月的视角带我目睹了在她死去之后的故事。
弥生。阿健。绿。还有死去的五月。
阿健,一个11岁的男孩,但是我感觉他的心智比他的年龄更加成熟。他能毫不在意地将尸体藏在自己的家中,并后来与妹妹弥生一起将尸体埋起来。
绿,看上去是一个元气健康的大姐姐,非常照顾弥生,阿健和五月。并时常带冰淇淋来给他们吃。但是看到结尾时,我就觉得绿本身就散发着像是冰库中淡淡的寒气的味道。
这篇小说带给我的视觉效果是绿色。蓊郁的森林,繁茂的绿色的枝叶挡住天空看不到云,越往底下越是绿得发黑。令人恐慌。看完之后脊背发凉。
乙一是个难得的天才,他的作品横跨恐怖、推理、纯爱等领域,这本小说是他在17岁的时候发表的,当时获得了很大的关注,他之后的小说也越加的成熟,如《GOTH断掌事件》等。
@Mei_小梅  @蔓子的荞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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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6: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荆棘鸟》
记性不是很好的人记不清其他书了,这本书是大一那年寒假看的,因为很长,所以印象挺深的。还记得以前写的一点点的小感悟,不算吐槽,抒发一下吧【其实我不会告诉你我觉得我有点受不了自己当时的感悟的】

我想,不管是对梅吉而言还是拉尔夫,这场爱情不算什么悲剧,拉尔夫如自己所愿成为了红衣主教,享受到了无上的尊容,梅吉成功偷走了戴恩,离开了卢克,他们都赢得了自己所渴望的,他们精神上在一起了,人们在卡森的小城堡里都得到了属于自己最好的归宿,就算是最后来到的安妮。朱丝婷是幸福的,失去了戴恩,但是雷恩却一直和她在一起,他带给她的成长是她一生的财富。至此,《荆棘鸟》摇曳着它南半球的海风,一声嘶叫。
  @Mei_小梅  @蔓子的荞麦面  @苏家七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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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蔓子的荞麦面 于 2013-1-21 15:18 编辑

【楼下的房客】
By九把刀

有点血腥有点点重口味
那个叫婉如(好像是这个)的女孩 最后却是腹黑到极致
不过看她虐待人真是。。。鸡皮疙瘩掉一地

但最终的结局却是悬疑又回味
第一人称的主角貌似精神分裂

总之还是很好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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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9: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ei_小梅 于 2013-1-24 10:15 编辑

《不负如来不负卿》

记得是大学时候室友推荐的,那个对剧情要求颇高的室友当时给了这本书很高的评价。
看完的时候并没有哭,但是内心却满是惆怅的心情。。。明明,最后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
书里面没有俗套的宫廷争斗,没有狗血的家族利益。一提起这个名字,我脑海中浮现的,是茫茫的戈壁,是恢弘的佛殿,驼铃悠悠,那个潜心修行一心向佛的男子,从最初相遇的第一眼,就注定了命运的纠缠。
三次相遇,从少年的懵懂到迟暮的相守,明明在一起的时间就已经不多了,还经历了各种坎坷。。。我佩服这样一个女子,她愿意付出全部去爱一个人,也佩服这样一个男子,为了和相爱的人在一起,他等了一辈子。
就是因为这部小说,我对沙漠有了不一样的感情,甚至有皈依佛教的冲动~我愿意去相信,红尘中,确实存在了这样一段美到令人心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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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2: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夜雪
至今为止看过一遍就不敢再把书翻开来看第二遍的小说。
霍展白的承诺,薛紫夜的倨傲,瞳的嗜血残忍却又温情。
在那个大雪天,霍展白和薛紫夜都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路北上,决定斩断一切过去,重新开始。霍展白起笔写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怎料那人却再也不可能看到了。他们又再次在大雪荒原擦肩而过。
至我生命中的挚爱却终究抵不过时间。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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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淫了: 2
这本书是鼎剑阁系列里的一部吧,其实我更喜欢听雪楼系列呢  发表于 2013-5-1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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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2: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其实看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此书男主角是另外一本BL小说的人物之一。桔子大的文笔很不错。
陈默从麒麟退出后有太多的不习惯,比如某天他的手下来告诉他有个小兵很怕枪,陈默淡淡的说那就把他绑在转盘上,再让人朝他开枪,来个几百发子弹就不会怕了。话说完,手下汗颜说:“这怎么可以!”陈默继续淡淡:“以前在我们队上,就是怎么干的。”
以前,他是麒麟的狙击手,长枪一划,八百米无人区。
现在他是武警部队的队长,一切都与以前不同,没有了狗腿的方小侯爷,没有了聪明果敢队长的媳妇陆臻,更重要的是,没有了传奇夏明朗。
还好,他有了她。
现在他有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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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3: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蔓子的荞麦面 于 2013-1-24 13:37 编辑

《丰盛时光》
作者花满筛。其实我看过的耽美小说很有限,因为我很挑剔,有很多雷点,这部小说是我一个很信任的姐姐推荐给我的,当然她推荐给我的别的也都很好。
嘛,该怎么说呢,这部小说就是两个人为了对方变得越来越好的故事吧。楚见很优秀,一直都很优秀,沈长乐虽然不够楚见那么妖孽,但也是个好学生好孩子,这样的两个人本就很好了的人遇到一起却只想为了对方变得越来越好,甚至可以忍受分离的痛苦。
感动我的地方很多,可能会和现实有点差距,但毕竟现实已经那么现实了,为什么不能在小说里找到更纯洁更简单的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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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23: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人生还》[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看到阿婆的书就忍不住跳出来了。
阿婆作为推理女王,优秀作品数不胜数,而这本《无人生还》,基本上是公认的最佳作品。
凡是接触过推理作品的人多多少少都见过暴风雪山庄与暴风雨孤岛模式,一群人来到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地方,一个接一个被杀掉……而这种模式的始祖,就是这本《无人生还》。并且个人目前还没读到过哪个推理作品能比这本书将暴风雨孤岛模式玩得更好。可以说阿婆推出这个模式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个巅峰。
阿婆的作品大部分的重点在于“人性”而不是“手法”,但《无人生还》兼容了这两点。手法如果点破就没意思,至于人性方面嘛,来到岛上的每个人都是某一类型的典型人物,揣摩他们的心理也是件很有趣的事XD 我一直觉得,如果阿婆不当推理小说家,当个心理学家也不错。

     @Mei_小梅  @蔓子的荞麦面  @苏家七爷
我似乎还AT不了呢(´・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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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无人生还是阿婆作品中两者兼顾得较好的一部。噗,虽然没艾特成功但是我嗅觉好灵敏~~  发表于 2013-1-26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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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14: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是东野圭吾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虽然这么说其实挺可笑的,因为他的书那么多,而我目前只读过六本。

日系推理一直以细腻和变态睥睨群雄。东野圭吾最知名的作品应该是《嫌疑人X的献身》和《白夜行》。而《恶意》在观感上,其实更接近凑佳苗的《告白》或者《夜行观览车》。
曾经和朋友推荐过这本书,“书我看到还有五分之一的时候其实很疑惑,因为该说的都说了。其实这个故事的主角和别的书都不一样,凶手早就被抓起来了,只是苦逼的警察同志必须剥丝抽茧的开动想象力,先查作案手法再查作案动机,书看完五分之四,这些都交代清楚了,难道东野大叔也学会了凑字数?当时我忘了,如果只看前五分之四,这本书不该叫《恶意》他该有个更贴切的名字。”我如是说。

诚挚推荐,这本不能颠倒书序、不欢迎自作聪明的书。


好像说是要@ 版主?
@蔓子的荞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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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15: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icki_n 于 2013-1-27 16:14 编辑

举手!新人有问题!如果在这里写书评,可不可以参加那个新活动啊?就是推书大赛~喂!(#`O′) 字数不够没写完啊!晚上回来再继续吧~召唤斑竹发糖@Mei_小梅  @蔓子的荞麦面  @苏家七爷
书评:《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作者: 高铭
这本书是在大一看的,那个时候好像是在哪里看到一篇帖子,有人提及了这本书,浑浑噩噩就记住了,于是下载过来看。
我还记得里面讲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写剧本的一个精神病患者,谁是谁的谁,突然就想到这句话。你以为的真实只是你以为,你如何判断真假,事实又是什么?
我想,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站在我们的对立面,他们其实活着和我们不一样的世界吧?
当时看了几个晚上,宿舍里面静悄悄的,舍友都在睡觉,我一个人抱着手机默默地看。看完一篇又一篇,心里是全然的好奇与探索的欲望,想知道他们眼里的世界是怎样的。看到一大半的时候,又有些害怕,大概有些明了作者的心情。太过靠近的话,说不定会掉下去,当你一直去研究琢磨他们的思想,你就会不自然的带上他们的思维方式,你懂所以你慢慢会变成你是,在背离已有的现实中挣扎,实在很痛苦。
所以有点不敢看了。
其实我最怕的不是神鬼之说,而是现实。
像是盗墓里面说的,其实最可怕的是人心。
当然,后来自然是看完了,并且时隔一年多,我还是记得其中的一些案例,只是经过时间的磨练,它们的冲击对我已经没有这么深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是讲一个患者,他每天晚上都在害怕,害怕刮大风会把他吹走,可是疗养院里面是没有大风的,于是有人说,可能他的灵魂里面在刮着大风。
灵魂和肉体是分离的,我后来又看了一本心理类的书也有讲这种例子。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截肢患者身上,他们有时候还会觉得缺少的那部分器官依然存在。有个病患的身体突然出错,所以他不认得自己的大腿了,他会觉得吓一跳,身上好像连接了一根柱子,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我们正常人是无法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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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欢迎ww【不过还没开始就是了→ →  发表于 2013-1-28 11:51
可以参加的~  发表于 2013-1-2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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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3 14: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作者 安东尼@Mei_小梅  @蔓子的荞麦面  @苏家七爷
  第一次 听到安东尼  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  第一感觉  名字不好听  
  第二次 听到安东尼  是高中朋友说你是《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的作者  一晃而过   却留下了痕迹
  之后不知道第几次 听到安东尼  都是我说出来的   
  看了《橙》 我用了 4 /5天的时间  读了  你四年的时光
  我记得你写到  妈妈说 当初不应该把你送出国   因为错过了你那一段本该陪着你成长的那段日子  很后悔
                      你说 ···我现在把这段时光变成文字送给你 仅已此书献给妈妈      这就是橙      
  我知道  你的家乡在大连  那个地方  有着你许多的回忆  儿时的记忆  都放在哪  有很多的玩伴  可是长大都涌向世界各地  关系依旧
  你最喜欢和几个小朋友投一元钱的硬币 坐公交车 然后  穿梭  整个大连市  
  有KFC MC 德克士···好多 你说   你独爱MC    因为    它门口那透明大大的落地窗  你喜欢  每次放学回家  都会路过  窗子上会印着你的  笑脸   
  你说  你有个朋友  叫不二   其实它是只兔子  玩具兔子   从小陪着你   然后  和你一起从北半球 跨到南半球  它还是陪着你   但是想 为什么一只兔子要叫糖的名字  我猜   它对你是独一不二的意思    嗯    应该是这样
   嗯   你还有个女朋友  分手了   是因为你觉得她 嫌你太木讷    四年   你还等着
  你还说  违背了爸爸妈妈 希望自己以后在大连市的某个百货大楼 当个蓝领小总管  改了专业  去学了  商务料理   
  到了墨尔本  养了  一只猫   帮房东的忙   开始很不喜欢   后面  腻的不得了   
  喜欢自己到处  去旅行  一个人  也开心  
  期末考试  还不错   
  自己有了第一辆单车   有了第一辆二手小汽车  拿了驾照  扬起你爱护的小虎牙  很得瑟
  去很多地方打工    老人院   餐馆  什么泰国的   台湾的  ····  唯一比较正式的   官邸    每个地方  你都很开心的交到朋友
  最喜欢  听到别人说     YOU  ARE  NICE  GUY!你总会厚颜无耻的来一句   I THINK SO!
  每当有空   就不安生   东京  墨尔本  上海  大连   来回跑  
  你说  上飞机之前   朋友   会发短信   希望一切安好   心   是暖的   
  在猫本  对那座城市的爱称    你看了好多场演唱会   每次看完   有不同的感觉
  你是一个喜欢  电驴   YOUTOBU的少年   
  你喜欢听林宥嘉的歌   你说   唱歌的人很多   但真正会唱歌的人  却很少    而林宥嘉就是会唱歌的人   王菲也是
  她结婚   你还小难过了  她说  如果 有一天  我不再唱歌了  我希望 大家可以忘记我   
  你说  怎么可以忘的了
  我记得  你喜欢去东京  是因为 那份感情  在哪里!
  嗯   这样      
  以上只是  我读了之后  能记起的片段   他的文字   像是阳光   可以把人的心 照的很暖   
  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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