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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元] 【圣斗士LC】爱情、石头与奇迹(多CP,主童昂)by.羿鸰/L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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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5 21: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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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yon 于 2016-3-16 14:48 编辑

可以创造奇迹的爱情与本就是奇迹的石头
The Love What Can Make Miracles
and The Stones What Are Miracles


冥王神话LC同人
标题写不下了,只好缩写(。
平凡人设定架空AU
十八世纪意大利小镇背景不变
斯卡波罗集市梗
多CP
主天秤羊/天马亚伦
副/隐CP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如有OOC请谅解!

ATTENTION!!
初发LOFTER,id为10-lariesvilgirien
万字短篇,新人初发文,请多关照♪



================




01.
  我差不多是在三年前来到这个小镇上的,第一天进镇就撞上了天马,被他吓得差点人仰马翻。那时的天马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话虽这么说,如今他依旧差不多是这个年纪,怎么说也不会到二十——却属于那种镇上人尽皆知的家伙。通常这类人分为两种,一种仗着会打架,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或者极其富有老是拿鼻孔看人,这类家伙人见人躲;第二种人要么极具善心,要么是个天才,和前者完全是两个极端。天马介于两者之间,他生着一双一看就知道是用于保护人的手,却又能随时随地将看不惯的人揍得稀里哗啦直喊妈妈;说真的,这很有意思。
  要说为什么我会知道,那是因为我与他首次见面时就深刻体会到了这点。那天我在郊外猛跑赶着去参加集市;太阳很烈。附近正好有路过的当地人,我向他借了匹马,说是等到镇上便还回去。也不知道是我看上去的确满面正派呢,亦或那人本就是个爽朗人,他二话不说把缰绳交给了我,说明地址后嘱咐一番扭头走了。总而言之,我骑着那匹好马赶进了镇子,才刚过了镇口,天马就出现了。那时候是夏季,爬山虎在镇子外围的高墙上绿得发亮,阳光从右侧照过来,我左手边的房子闪闪发亮,木板和石头显得都挺神采奕奕。我之所以会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他做了个很可怕的动作。
  十来岁的天马一弯腰,猛地钻进了马腿之间。
  我还没弄清楚他是从哪儿跑出来的,手里已经下意识勒住了马。就差一点,他或许会被马蹄踹到,亦或是被踩伤,但万幸的是他一点事也没有,好像他早就知道了未来一样没点儿恐惧地爬了出来,嘴里骂骂咧咧的,简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听见边上的人中有几个女性在尖叫,但奇妙的是,见他爬出来了,别说没人再叫喊,甚至有几个人笑了起来,三三两两地散去,跟都习惯了一样。
  等他转过身来我才注意到,他也是个东方人,至少有东人的血统,全身都是在大街小巷跑窜欢笑着长大的气息,红褐色的眼睛熠熠生辉。他的一边手戴着个花环,但丝毫不减他的锐气。我对他第一眼就有了好感,认定他是个英雄式的少年;但明显这好感只不过是单方面。天马瞪着我,神色跋扈又认真,弄得我开始检讨自己是不是犯了什么错。他突然冲我大喊了一句话,还做了个要打人的动作。
  他喊的是:“你傻逼啊?”
  不瞒你说,我当时直接愣住了。
  也不怪我,被这样惊吓后又被莫名其妙骂上一句,换谁都会傻掉的。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个被抓现行的小偷,是用那种炸毛了的猫的眼神瞪着我。和他的血统同样奇妙的是,他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个当地人。我要特地提及是因为,在当时,土生土长的东方人和比现在还要少,尽管东西方贸易在那时候一直走的是上坡路。后来我才知道,天马是被无名氏丢弃在镇口的孤儿,和那些因为父母冲动又毫无准备的行为而不被需要的孩子们一样,全是被镇子抚养大的;他的出身至今还没人知道。
  话又说回来,我那时候一点也不想让他占便宜,回嘴问他凭什么说这句话。他听了问话,丢开颇有些毛毛躁躁的态度,突然就从怀里捧出了只毛绒绒的白毛幼犬。那只小狗摇着尾巴,看上去高兴得不行。他“喏”了一声,叫我看它。
  我说:“什么?”依然没懂他的意思。
  他明明白白地翻了个白眼,问我知不知道刚才差点让马蹄踩到小狗。我有点愧疚,低声坦白说不知道,刚刚根本没看到路上有这么个小东西在。这句话似乎堵住他了。他泄气了似的哼了一声,逗着白绒绒的小狗不再说话。我一个外来者呢,这时候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最后还是决定先看看情况再动作。好一会儿他才猛地抬起头来,似乎是下了什么决心,又对我比划了一次拳头,威胁说倘若我下次再不认真走路,他就把我揍下马。尽管我不认为他有这个能力,但还是给了他一个承诺,毕竟这大部分过错的确在我。
  我跟他说:“只不过,下一次别再这么莽撞了啊,小子,跟马匹亲热过头不会是好事的。”他听了只是颇为不屑地扬起头,跟他比巨人还牛一样,褐色的眼睛里跳着光亮,说:“我知道。但你要是走慢点,哪会出状况啊?”接着大摇大摆地窜回到那条小巷子里,跟猫一样灵活,转眼就不见了,徒留我在马上哑口无言。


02.
  更有趣的事情在后头。先前我说过天马是个孤儿,现在要多讲讲这事了。
  小镇的孤儿院是当地有钱人投资开办的,除了收养孤儿,难免混入一些用于赚钱的用途,比方说马匹租赁,我在郊外借到的那匹马就属于他们。我找到孤儿院时第一个撞见的还是天马,这一回他倒没有再冲上来,因为当时他根本没有时间搭理我,或许甚至压根没看见我。他正在和一个紫发的小姑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那小女孩笑得可开心。我仍在中国时就听说过西方人在搭讪上很有点门路,现在想来还真不是谎话。等我还了马、付了剩下的钱出来后,他却突然注意到了我,丢下小姑娘跑了过来。
  他对我喊:“喂!”问我为什么还在这里。我回答说我是为集市来的。他说集市明天才开始,还自告奋勇说可以带我逛逛这个镇子。天马一直是个爽朗的家伙,不记仇,可我当时差点没信他,任谁被之前那样吓过,都得以为这家伙是打算来骗点钱的。
  虽然我什么也没说,他倒是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他说:“我干嘛要骗你啊?”立马就从满脸灿烂笑容掉成了不满的撅嘴表情。
  可能是天马的语气听上去有点凶,那个小姑娘这时走过来了。短短的头发让她看上去挺直爽的,大眼睛里漫着温柔又快活的光亮,就是那种就算真是骗子也能让人心甘情愿的光亮。他俩的手腕上都戴着条花环。
  对别人的态度不要这么差劲,她说,还抱起了手臂。
  天马先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接着就放下姿态,也不知道是对着我还是对她说了声对不起,但依然露出一副自己没错的表情。那小姑娘则是气鼓鼓又无奈地瞪他,再对我道了歉。我说没关系,没告诉她天马正在她后边做鬼脸。
  小姑娘名叫萨沙,也是孤儿院的孩子,同天马一块儿长大,关系可好了。冲着她,我同意让天马当导游,只不过当他们帮我找到了个总算是还没爆满的旅店住下,萨沙被叫走去关心孤儿院的事情了,按天马说的,他们在集市上也摆了摊子,卖些布娃娃呀,草帽呀,花环呀,干花呀,这些他们自己做的小玩意儿,现在可忙了。
  他迫不及待地要带我在镇里走上一圈,我想他是出于一种带外人欣赏自家的心情提出邀请的。这个镇子和其它镇子一样,石板路挺干净的,居民不多也不少,正正好能让大伙儿互相认识,又不干扰私事。房子颇有特色,大多数都以花作装饰,几乎家家都摆着满阳台的花草。集市的摊子大多集中在广场上,老早就架起了遮雨篷布。广场中央有个小喷泉,水干净又透彻,天马特地告诉我,这是他和萨沙非常注意的地方,因为连水都脏了的话,镇子就要完蛋了。喷泉旁坐着个金发的青年,在额心点了个红点,照衣服来看似乎来自东方。我们几次经过那里,都听到他在配着水声轻拨琴弦,唱颂我们都听不懂意思的诗歌,有时候则是唱些简单的民歌,声音柔得像是从远方来的,却字字透心。另一个青年坐在他身旁,正侧耳倾听着,据说是那人的徒弟。
  整个镇子就像被快乐浸泡过一样,我总能看见经过的人脸上或者身上带着实在的微笑。天马就跟在自家后花园散步一样大大咧咧的,对他熟悉的一切指指点点,不停地跟我聊着,能从经过的某个老人身上说起,一直扯到另一个镇上的事情为止。他时常带我拐入狭小的巷子,抬头只能看到一道窄窄的澄蓝的天空,好像有很多东西都被浓缩进了这条小路上了一样。偶尔有人迎面而来,天马和他们中总有一方会打招呼,另一方再亲切而熟络地回应,简单地问候几句。我们双方的脚步都不急,刚刚好能做到不停下就完成一次社交。我们一开始沿着据说是他事先考虑好了的路线走,后来他无聊了,开始四处乱逛,看到有意思的地方就拉着我冲过去,接着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最后我们出了镇,外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天马蹭蹭地爬上一棵树,挂在枝丫上冲我哈哈大笑,我同他说我的事情,还聊到了教我读书认字的师父。
  他问我是来买什么的,我便说起了关于某个黄绿头发的石头爱好者的故事。我告诉天马,那人跟我年龄相近,生着对奇怪的眉毛,虽然性格烂得不行,但又莫名是人缘特好的那种类型。
  我说:“他其实是很直话直说的人,无论是生气还是高兴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很容易害羞,有时会在高兴时对人恶语相向,常让别人只想翻白眼。我跟他认识了差不多有两年吧,知道最清楚的就是他在感情表达上有多直接而笨拙......前几周我们吵了架。忘了说,他在铁匠铺工作,修理东西的能力一流棒,没话说,但一工作起来就没日没夜的,有时候连停下吃口饭也不肯,实在是让人担心得不行。
  “总而言之,上次我不过是说了他几句,他一下子就怒气冲冲地大喊大叫了起来,弄得跟我就不生气一样。然后我一气之下便自己来了。本来我们是打算一起来的,他说我不懂得挑石头。可我还是自己一个人来了。”
  我跟他说这些时心里是真挺难受的,不管怎么说,那次是两年来我和他闹得最凶的一次。天马大概是看出了些什么,从树上跳下来拍了拍我的肩,那张十来岁的脸露出种既有少年的单纯又有成年人的成熟的神情。
  他问:“你后悔吗?那个......我是说吵架还有自己跑来这儿的事情。”
  我说当然后悔,所以才特地来了这儿,想给他买点东西道个歉,他一直认为我没有情调。否则肯定去别的地方耗时间了。
  他说:“他大概是累坏了吧?别担心,你们会和好的。”他胸有成竹地继续说,“反正,互相喜欢的人不可能真的分开
  我那时就在想,被年龄比自己小的人这么安慰简直是无奈,更何况他知道得竟然跟我一样清楚。他好像是猜到我的想法了,便冲我露出贼兮兮的笑,也说起了他的事情。
  他说,他和萨沙还有一个叫亚伦的家伙一同长大。亚伦是萨沙的哥哥,跟那姑娘一样有双纯净的眼睛,天马说他的眼睛比天还要蓝,比他们的喷泉还要干净,而且善良得像个傻瓜。有人说亚伦生来就有双被缪斯吻过的手。天马很认真地和我强调说,那家伙画起画来的表情是世上最美的。我突然想起孤儿院里挂着的那副我认为是出自某位大师之手的天使的画,问他是不是亚伦的,他便像是炫耀自己的作品一样自豪地说“是”。
  他接着说:“然后有一天,隔壁镇子上的什么什么大画家说是来我们这儿参观结果一眼就看中了亚伦的画。他说了些总之是夸奖的话,接着问亚伦要不要去他那里学习。那家伙一开始是不想走的,虽然人们都说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但亚伦想得更多的是我和萨沙的事。
  “我肯定是不能让自己挡他的路吧?再说,萨沙也想让亚伦去。
  “最后他还是被我们说妥协了。临走前他给我画了张画像,又画了张萨沙的,说是一并带去想我们时就拿出来看看。萨沙给我们各编了条花环。看,就这个,”他抬起手向我展示那个花环,“到现在都还没谢哦!
  “那个笨蛋走的时候躲在我房间里哭了,还以为我不知道,到头来还不是得我去安慰他。萨沙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说真的,那时候我是真不想让他离开。我发要揍扁所有让他受伤或者哭泣的混蛋,结果我也成了混蛋中的一个。真是的......
  “那个画家说,靠亚伦的悟性最多只要半年就能回来了。我还以为这半年会过得很快,但是,嘿嘿,结果他才离开不到两天,我就已经在天天想着他了。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
  “真希望快点再见到他啊。”
  天马傻兮兮地笑着,满脸温柔。我也想起了那个性格糟糕的家伙,想到自己每天都会想他在做些什么,尽管离得很远,我还是总为那家伙是不是又不爱惜自己而担心这担心那的。说实在的,这时候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只有“很想”还是“非常想”的问题。若是回想起来,我没准也是一样,不知不觉中与他站在了一起,之后便再也无法放下他的种种事情。
  我说:“别担心啊,天马,半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然后像他先前做的那样,拍了拍他的肩。
  他吸了吸鼻子,冲我腼腆又坚定地笑了起来。


03.
  恐怕整个欧洲的商人都在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涌进了镇子,因为集市开始的那天,我是被熙熙攘攘的人声弄醒的。往窗外看,整个镇子比平时多了十几倍的人,小偷这时候估计也挺开心的。旅店里倒是空空如也,不过早餐一点也没马虎,我敢说老板娘煮的咖啡比镇上任何人的都要棒。
  我一上街就看见了天马,他和萨沙还有几个看上去也不过是十来岁的少年在一个摊子后面卖那些我之前提到过的小玩意儿,他们的篷布看上去有些老旧,却格外有精神。萨沙正用一副管理人的样子指挥着他们,看上去干劲十足。天马瞧见了我,同萨沙和另一个少年耳语了几句,接着从摊子下边钻了出来。他问我要不要一起逛逛集市,不过那语气听上去更像是在邀请人参观自家的收藏品。
  我问:“摊子没关系吗?”他摆摆手,动作里满是对他朋友们的信赖。
  我们便开始逛集市。小镇以物物交易、钱物交易的定期集市闻名,自八月十五起,延续的时间最长达到过四十五天。——尽管常常听说,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亲临现场。天马给我介绍每年都会有的那些老商铺,有时还有说说那些商人的故事。他告诉我说,有个摊子年年拿出奇奇怪怪的新花样:有一年说他们打算卖出在大海与海岸之间找到的一方土地;后来又声称他们用羊角耕地、用皮制镰刀收割了许多胡椒,拿孔雀羽捆了来卖。
  他说:“最奇妙的是,人们都说那是真的。”还露出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
  他也相信这个。我当然不信,他便把我带到那个摊子前。我们从堵在摊前的慕名而来的人群里挤进去。店主是一对双胞胎,金发的那个表情冷淡,黑发的那个满身戾气。他们今年在卖没有褶缝和针角的亚麻衬衣。我拿了一件来看,打算找出破绽,杀杀骗子的威风,翻来翻去却发现千真万确,既没有褶缝也没有针角。老实说,我当时被吓得目瞪口呆,直到那个黑发老板用听起来不是跟和气的声音喊我——“喂,你买吗?”——我才回过神来,把衬衣放了回去,心底又震惊又尴尬。
  这下我真信了。天马故意凑过来,说:“对吧?”表情十分得意。
  集市很大,我们只有在遇见他也没见过的新东西时才凑上去打量一番。有不少摊子甚至在卖绝对难得一见的高档货,但也有一些只卖欧芹啊,鼠尾草啊,迷迭香或百里香这类颇有传统意味的东西。天马看上去有话想找人倾诉,但又不是那么情愿开口,我便没有特意去引起话题。我们绕到了镇子边缘,让阳光尽情地照在身上。走了一会儿,他才说:“不能在萨沙面前说我想亚伦了因为她也很想他。”他撅着嘴,“我真的好想他,但一想到他能尽情去画他热爱的画,我又高兴得要死。”
  我觉得天底下的人或许都这样,常常需要同时怀着两种不同的情感来对待同一件事,有时候则是同一个人。尽管比起一对一而言困难了不少,可我们还是会心甘情愿,就好比爱吃螃蟹的人就绝不会因为壳的阻挠而不吃螃蟹。说不定这就是人性吧。我告诉他:“你可以跟我说。”他老成地点点头。
  他带我找到了一个专卖各色石头的摊子,据他说,这个摊子从他有记忆起就有了,多年来都没变过。老板也是对双胞胎,二十来岁,发色深蓝,两人在外貌上唯一的不同之处是,弟弟有着不知道是天生还是给太阳晒出来的深色皮肤——天马猜是天生的,我也这么觉得。他们关系非同一般,两人站在一起说话时,总让人有种世界上就只有他俩的感觉。尽管如此,那位哥哥告诉我们,他们在几年前曾经大吵过一场,已经到了要互相残杀的可怕境地;他只身一人远离故乡,不透露任何行踪,但最终还是让弟弟找到了。他说:“我们很容易找到彼此只是,我不得不承认,他在这件事上较为拿手。”说这些话时,他俩靠得非常近。
  我最终买了块红宝石,是刚好能攢在手里的大小,红得十分鲜艳夺目,有些不太硌人的棱角。可能是种缘分吧,红宝石本来被摆在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地方,但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他们也很爽快,见我一下子就找到了喜欢的,便只算我百分之九十的价,图个大伙儿都满意。当然,看得出来,最后我们所有人是都很满意。
  离开石头铺后,我们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几乎什么事情都会扯一点。天马虽然比我要小,但却意外地十分聊得来。我又和他讲到了我的老师,说他监督学习时非常严肃,对他抬头笑笑都会被瞪,但一旦你忙完了那些事,他就成为世上最友好的师长了。我还告诉他,我来集市前顺带收到了几桩委托,都是些口信或者信物的交付。他听了比我还兴奋,立马问起了收信人的名字。很巧的是,我记得的第一个名字他就认识。
  希绪弗斯。
  天马介绍说,这是个挺有名的旅行商人,每隔几年就会来一次镇子,买点东西再卖点东西;通常有个黑发男人和他在一起,听说是他的助手。我问他那个男人是不是看上去很不好相处。天马想了想,说是。我说:“那就是请我转交东西的人,他名叫艾尔熙德。”他惊呼世界真小,又说这个名字听上去真像西班牙人的。
  我们在广场边上找到了这位旅行商人。希绪弗斯本人和他的名字一样很容易给人留下好印象,他常带着亲切的微笑,即使不笑时也让人觉得是个值得信赖的人,难怪会成为一个名人。他似乎和孤儿院的孩子们都挺熟稔的,见到天马还问了萨沙等人的情况,听到他们还是那么活泼后点头露出安心的神情。我把艾尔熙德的短刀交给他时,他用敬语轻声说了句谢谢。他拔出刀,从刀鞘里倒出了张纸条。希绪弗斯看着纸条笑起来,比我之前说的那种亲切笑容暖了上百倍。我问他需不需要我捎上一条回信。他回绝了,把那张纸条非常仔细地折叠起来。
  “艾尔熙德大概很快就会到了吧。”他说完,往镇口的方向看了一眼。
  后来,我问天马是怎么认识这个温和长辈似的人的,他怪不好意思地回答说,希绪弗斯曾经想要领养萨沙。我奇怪他为什么要不好意思,就问道:“然后呢?”他说:“啊?哦,我们那时候都还不到十岁吧,萨沙不想走,结果哭了起来。我就狠狠地揍了他一拳。”然后对我咧嘴一笑。
  另外一个他认识的名字是耶人,他提到这家伙时精神极了。他跟我说,他俩不打不相识,是从小打到大的,原本还属于竞争对手那类型的关系,现在却不知怎么地成了惺惺相惜的好搭档,特别是因为亚伦不在,他俩就一起成了萨沙的保护者。他说之前在他们那儿拽拽的那个帮工少年就是耶人。
  我们于是又回到了我住的旅店旁;他们的摊子就在边上。天马把耶人拉了出来,期间不忘同萨沙聊上几句。他俩笑起来可默契了。耶人和天马两人在性格上挺相像的,要说最大的差别的话,他远没有天马那么熠熠生辉。委托我的是个叫做让叶的女孩子,常能在铁匠铺里见着她的身影。她也有着样子特殊的眉毛,性格像个男孩子,连长发也是被多次强调后才留起来的——说好听了是强调,说难听了就是训话。据说她和耶人是在送货时认识的,双方都一见钟情,但却不知为何在几个月后才确定了关系。
  让叶请我捎上的是一把匕首,被一条红色的亚麻围巾裹着。耶人走过来时还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一看见围巾就忘了一切,赶紧从我手里抢了过去,好像我会吞了他们一样。他问我知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我自然是如实告诉了他,结果他露出一种我是偷窥狂的表情瞪着我,简直快要冲上来。我只好耐心告诉他缘由:实际上,让叶是在我面前摘下围巾把匕首包起来的;匕首由她亲手锻造,听说得到了她师父的赞扬。他听完还仍旧半信半疑的,直到天马替我又说了几句好话,这才打消这家伙的疑心。他嘟囔着说:“勉强相信你好了,”但也不忘说谢谢。
  等他抱着那包礼物回去后,我跟天马说,难怪让叶会喜欢上他。他一脸不可思议,完全没懂里头的逻辑关系,我便解释给他说,像让叶那样好强的女性会挺喜欢耶人这种并不大男子主义又专一的家伙吧。这回,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长长地“哦”了一声。


04.
  集市到了第二天,孤儿院的生意在经过宣传后好了不少,天马也没办法随便离开了。我打算一个人再四处走走。大部分时候我都顺着人群,偶尔才需要从两拨自然而然形成的人流中穿到正对面。一个人待着就难免会比平时想到更多事情,比如说这时候,我站在镇子上暂时关了门的铁匠铺前——对了,他们关了这儿的门,贴了张告示说明他们把店移到了哪个摊位——想着,他或许像往常一样正在修那些行将就木的武器吧,否则就是在看他师父的利落动作。他的的确确是非常好学。我也想起他的头发,还有束高头发后露出的脖颈。我甚至不确定他会在什么时候想到我。他没准还在怄气,一怄起气就是幅冷冰冰的表情,好像你欠了他八百万;就算没有,到最后你也会相信自己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我猛地发现自己格外想看见他的微笑,他笑起来会微微眯着眼睛,笑意能从嘴边跑到眼角,总之特别好看。我早就不气他了。
  昨日买的那块红宝石就躺在我的兜里,我把它拿出来握着,莫名就有了种他就在我身边的感觉。我想见他想得要发疯,焦躁得不行,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即便我现在回去,也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见到他。不过为什么不这么干呢?这段时间我都夜夜梦见他,在梦中呼唤他的名字,醒来时却又是孤身一人。
  我说过,集市持续的时间会有一个月之久,因此摊子也会时常更替;不过这才第二天,不可能这么快就会有什么变化的。我专找先前还未去过的地方。有个摊子被明显地划分成了两边,一边卖水果,另一边整整齐齐摆放着各色书籍,似乎不管是从语言还是内容来讲都多到让人头疼。我买了个苹果就走了。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觉得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我用一个下午把信物全都交给了需要他们的人,当傍晚闲逛着经过一家花店时,我猛然觉得店主眼熟至极,一问才知道原来就是当地人,只是像铁匠铺一样,把东西移出来卖而已——这是他们当地人做生意的好方法。前些日子跟着天马熟悉镇子时我曾见过他。花店老板是个非常高大魁梧的男人,属于铁汉柔情的那类人,身旁常常跟着一群孩子;我跟他从第一眼起就互相有了好感,聊上几句后简直亲切得像上辈子的老友。他收养了很多孤儿,不管是镇内、镇外或是哪里的,他都一视同仁,有时候也会去孤儿院搭把手。花店老板说自己曾经受到过两个男人的教导,一个告诉他孩子是种子,另一个把自己当作大地来照顾那些种子。说这些话时,他就像个父亲一样看着那些孩子我。其中有个小姑娘像大人一样精明。
  我不愿再无所事事地闲逛,便在摊子后坐下跟他聊天。我跟他说起我的家乡的孩子们和如今生活的地方。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一对父子,他们俩都是百年一遇的天才。我跟花店老板聊起那个孩子,说他当初是和他的父亲一起来的,住在很边远的地方。后来那个父亲病死了。听说那孩子一开始哭得稀里哗啦的,之后突然消失了一段时间,也不知是去了哪里,但再次出现时已经又开朗起来了。人们说他身上闪着光芒,跟他父亲一样。
  花店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拍着腿问我那个孩子是不是叫做雷古鲁斯。我吓了一跳,说没错,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也跟着忍不住笑起来,不停地说缘分啊缘分。笑够了后,他告诉我说,那个父亲是这代有名极了的哲学家,但比起在人群中待着更愿意跑到荒山野岭去,生前是他的老友,妻子也得了相同的病。那人在妻子死后就带着儿子搬走了。花店老板说:“没准老天爷就是不想看咱们达到他们的水准吧。”结果好几年后,有一天他大清早起来开店时,发现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金发小鬼蜷缩在门口,睡得可香了,也搞不懂他是怎么跑到镇上来的;之后他就照顾了他两三年,直到雷古鲁斯的叔叔听说了这件事,大老远跑来把他接走了。结果没想到,这个叔叔也是他的好友,叔侄俩竟然认识同一个人却彼此不知。
  说到这里,他摇摇头放低了声音,说别看雷古鲁斯每天看上去比谁都开心,刚到他那儿时可是哭丧着脸,真是叫人怪心疼的。我想起人们流传的话,跟着低声说“是啊,是啊”。花店老板剪好了一束百合,擦擦手又开始说,还好那是个疼侄子的叔叔。我问他那个叔叔是谁,他说就是那个叫做希绪弗斯的旅行商。
  我说:“希绪弗斯啊”同时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像我先前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或许做个旅行商人就是这么容易进入各个故事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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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21: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yon 于 2016-3-15 21:43 编辑

不知道没更新完能不能@墨子朗 版主...不过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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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21: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yon 于 2016-3-15 21:41 编辑

对不起!!刚刚才注意到版规说都更新在1楼......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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