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西.菲尔 于 2014-1-3 14:38 编辑
今略举中国建筑之主要特征:
一、属于结构取法及发展方面之特征,有以下可注意者四点:
(一)以木料为主要构材 凡一座建筑物皆因其材料而产生其结构
法,更因此结构而产生其形式上之特征。世界它系建筑,多渐采用石料以替
代其原始之木构,故仅于石面浮雕木质构材之形,以为装饰,其主要造法则
依石料垒砌之法,产生其形制。中国始终保持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故其形
式为木造结构之直接表现。其在结构方面之努力,则尽木材应用之能事,以
臻实际之需要,而同时完成其本身完美之形体。匠师既重视传统经验,又忠
于材料之应用,故中国木构因历代之演变,乃形成遵古之艺术。唐宋少数遗
物在结构上造诣之精,实积千余年之工程经验,所产生之最高美术风格也。
(二)历用构架制之结构原则 既以木材为主,此结构原则乃为“梁
柱式建筑”之“构架制”(第1—4 图)。以立柱四根,上施梁枋,牵制成为
一“间”(前后横木为枋,左右为梁)。梁可数层重叠称“梁架”。每层缩
短如梯级,逐级增高称“举折”,左右两梁端,每级上承长榑,直至最上为
脊榑,故可有五榑,七榑至十一榑不等,视梁架之层数而定。每两榑之间,
密布栉篦并列之椽,构成斜坡屋顶之骨干;上加望板,始覆以瓦葺。四柱间
之位置称“间”。通常一座建筑物均由若干“间”组成。此种构架制之特点,
在使建筑物上部之一切荷载均由构架负担;承重者为其立柱与其梁枋,不借
力于高墙厚壁之垒砌。建筑物中所有墙壁,无论其为砖石或为木板,均为“隔
断墙”(Curtain Wall),非负重之部分。是故门窗之分配毫不受墙壁之限
制,而墙壁之设施,亦仅视分隔之需要。欧洲建筑中,唯现代之钢架及钢筋
混凝土之构架在原则上与此木质之构架建筑相同。所异者材料及科学程度之
不同耳。中国建筑之所以能自热带以至寒带;由沙漠以至两河流域及滨海之
地,在极不同之自然环境下始终适用,实有赖于此构架制之绝大伸缩性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