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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造谣初中生”改行拘7天已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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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08: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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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初中生”改行拘7天已获释

2013-09-23 02:32:26  新京报

  甘肃警方称,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轻罚,撤销刑案

  ■ “初中生发帖散播谣言被刑拘”追踪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转为行拘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甘肃省公安厅表示,撤销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是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本着对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依规处理。

  9月12日6时17分,张家川县张川镇发生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经张家川县公安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尸体检验,认定排除他杀,死者高某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9月14日、15日,网民“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后多次通过QQ空间、腾讯微博编造虚假信息质疑高某死因,并发布“必须得游行了!”等煽动性言论。其编造的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引发一些群众被误导参与聚集。

  省市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调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网名为“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的杨某,是张家川县某中学初三学生,今年16岁,2012年9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未予处罚。9月17日,张家川县公安局对杨某依法进行传唤讯问,杨某承认其利用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并发布煽动游行言论事实。当日,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媒体、网站普遍关注的情况,甘肃省公安厅高度重视,9月20日,省公安厅会同天水市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张家川县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经工作组进一步调查核实,杨某通过QQ、微博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涉嫌寻衅滋事。但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悔罪态度诚恳,情节较轻,经省市县公安机关研究决定,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 追访

  发帖中学生今晨获释

  张家川公安局长被曝曾向上级送钱5万元

  昨日,初中生杨某的代理律师王誓华告诉记者,杨某目前被羁押于张家川县看守所,他和杨某的父亲从早晨9时在看守所要求会见杨某,但被拒绝。

  今日凌晨1时许,杨某代理律师王誓华称,已经接到了从看守所被释放的杨某。

  杨某的另一名代理律师游飞翥表示,尽管当地警方将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这一处罚措施仍然不恰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游飞翥表示,家属和律师们认为,依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初中生杨某是无罪的。

  此外据甘肃法院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1995年至2005年期间曾送给已被判刑的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现金5万元。 新京报记者 王瑞锋 实习生 贾世煜

  声音

  即便杨某发布的微博被转发了500次,也不能认为就构成了犯罪,这要看微博信息与造成的后果是否有直接关联性。

  ——杨某的代理律师王誓华

  不知道孩子行政拘留7天到底是犯了什么法,目前我最关心的,是孩子这次的经历和打击,会不会影响他以后的生活。

  ——杨某父亲



这算是木木上一则新闻的后续报道了,其实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事情有闹这么大的趋势

直到后来说要行政拘留,并判刑的时候

律师和记者们都出来声援了

在这天新闻出现前几天我才刚转了一条微博,我说,这个社会总会有那一天的

相信大家都该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是哪一天

只是很有感触,这个社会又要开始禁言的状态了么?

薄熙来这厢才刚被判刑,怎么一个初中生就业闹这着要判刑了么?

法律的依据到底何在了呢?

不管怎样,少年被放出来是一件好事

不管当地政府意识到自己错误没

至少孩子还是安全的

只是会在意,这孩子以后,会以怎样方式爱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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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2: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他的案例是不是应该按照刑法来走,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貌似都是杀人抢劫抢劫之类的重罪,什么时候发微博也是了。不过从打击微博谣言开始,这很明显从一开始就是醉温之意不在酒
本人在此严重申明,我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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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12: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dlsdyc 发表于 2013-9-23 12:11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他的案例是不是应该按照刑法来走,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貌似都是杀 ...

拿着鸡毛当令箭了现在
诶,都不敢出声说话了
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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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里via 发表于 2013-9-23 12:49
拿着鸡毛当令箭了现在
诶,都不敢出声说话了

所以我们更需要坚持和操守
本人在此严重申明,我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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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17: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满18岁,已满16岁, 除了几项重大刑事案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行政拘留初中生
签名被小宅喵吞掉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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