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_暖色夕_ 于 2013-7-9 17:47 编辑
初逢技宅,留恋文区,喜欢这里弥漫着的一种不深不浅的文化氛围。弱弱问一句,可以常驻否>v<..嘿嘿
于是不絮叨了。切~入~正题。第一次来推书,还希望敏那喜欢Σ(⊙▽⊙~a...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便是本书的正题,关于作者舒仪,大家知晓多少呢?
下面是选自百科里很有质感的作者简介
舒仪,七零年代出生,八零年代成长,九零年代逐渐褪去青涩,二十一世纪开始学习透过现象看本质。名校毕业,多年知名外企经历,职业经理人。工科背景,却深爱文字这种表述方式。外表更具欺骗性,看似温柔实则麻辣,是典型的表里不一,永恒的矛盾统一体。 |
第一次与此书的相遇,一如初恋般,至今难忘。。。
高中时期一直都是名副其实的乖乖女,乖乖地走过了18个璨美的春夏秋冬。直到大一那年一起画画的朋友推荐了这部书,当时还没有纸质版的书籍上市,看到的触摸到的和感受到的书中的一切,都是通过手机上那个不大不小的屏幕,看起来很费劲儿,而且从来不看小说只爱散文的我,竟能放下”对小说无爱“的这种固有思想,用一晚的时间来完完整整地看完一部小说——简直是个奇迹。
然后,便是一直一直、心怀感激地生活着。
感谢在进入象牙塔的伊始,这份纯粹又真挚的情感将我围绕,至今,仍然怀念存留于唇齿之际的感动。
【命运,羁绊。】
我始终相信着,人与人的相逢,都是命中注定,不管是擦肩而过还是与君偕老。
然而,开篇的那些话,还是深深触伤了我。
——”年轻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懂什么是爱情。
年少的我,曾以为爱情可以超越一切,
那时我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种力量,叫做命运,
只可承受,不可改变。“
你,相信命运吗?或许或多或少相信着吧?
那么,这样不可承受不可改变的命运,你愿意去拥有吗?
我不愿去谈及关于天命的种种,只觉得那是太束缚的事物。天意难违或者命中注定,或是我们在面对无法改变的事情时,给自己的最好的借口。
而一切的缘由,都是因为当初的不够勇敢不够坚定。
就像最后的那场永不相见的相逢。赵玫看着孙嘉遇留给她最后的礼物,遥忆当初他和她携手走过的那些风雨兼程的日子,那些日子由一个又一个零散的时光碎片拼凑而成,无论是奥德萨的那场暴力冲突还是雪灾之下的那次不诉离殇,哪怕有一个环节,能有那么一点点不同,能让自己足够果敢地去改变一点什么,结局,也许就会不一样。
就算这样想着,却也很难付之行动了。因为时光不能回溯,也因为,越长大,这种想要改变什么的勇气,会在阳光的照耀下融化殆尽。一句骄傲的”随遇而安,耐心等待“变成了抹煞一切可能性的资本。
所以,趁着年轻,趁着命运的羁绊还能泛起涟漪之际,做些什么吧。
你不说的话,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想法,你不做的话,或许会让自己的生命,留下那么一点点遗憾。
去见你想见的人吧。
对你爱的人,道声晚安吧。
大声告诉你恋慕已久的人那份日日夜夜的情思,也要勇敢地和那位曾经在一起、现在分开却依然爱着的人说声想念。
勿让离别,成了永诀。
【清浅,情深。】
”情“之一字,即使心冷如冰的人,也无法逃过。然他们的情,少了一份安于,多了一些劫难。
我不怀疑赵玫对孙嘉遇的感情,也不怀疑彭维维当初对赵玫伸出援助的双手是出于本心,更不敢去否认彭维维对孙嘉遇的情深意重。只是党两个要好的女人爱上同一个男人而不能自拔时,她们的友情必定会出现裂纹。
但,我不敢轻言维维就一定是那个破了局的始作俑者。因果相映,若是当初没有维维的尽心帮助,赵玫在异国他乡的处境并不见得会很好,若是赵玫当初的言语没有那样犀利和锋芒,或许她和维维之间的结能化得很开。
可是,人的感情就是这样不能自已的。你爱上了他,可以不计一切后果地追随,他不爱你,也可以不需任何理由。
很自然地想起自己那位打算结婚的闺蜜儿。
毕业之际,在微信上看到她更新的状态。一个图片上是稚嫩的脸庞,纯真的笑颜。一行文字里是她倒数着的结婚日期。
我默默地为她祈福,也心疼地流下泪来。
原来,那个要结婚的男孩儿,并不是曾经约誓白头的她的他。
现在看来,她有了自己新的幸福,他也不属于她了。
她说现在的那个他,很适合她。她不用去考虑以后要辛苦拼搏的日子,她可以肆无忌惮地放手去爱。
她的言语中有些许的落寞,又满溢了幸福。我希望,她的满足比遗憾更多,让她可以早早地忘记那段刻苦铭心的恋情。
只是,一切来得太仓促,恍如一梦。昔日再要好的两人,也会因为要面对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做些什么妥协罢。
难道说真的是那样么?再深沉的感情,再真挚的情怀,终会因为情太浅、情不深这样的”箴言“,成为眉心痣、掌中砂。
……我不太相信,我仍是信着美好的,相信着他们都会以新的方式,去爱上另一个值得相伴一生的人。
而我们,也会这样。
【初恋。】
初恋时的他是一颗温润如玉的男子,善良谦和又阳光向上。
离别时的他也是一颗不可亵玩的美玉,至今仍怀恋着那份简单又纯粹的美好——我与你的那份未始而终的初次相恋。
《曾有》和我的初恋一样。美得无法忘却,所以在书籍出版的时候,还特地到书店啃了一下午。以为过了四年再看这部小说时,我会变得坦然很多。结果,还是那么不淡定地泪光莹莹。
你问我这么爱书的人为何不把它纳入怀中?嗯,或许是,因为再深沉的眷恋,终有要离别的那一刻吧。对于不能得到的美好——看到了与之相关的回忆之物——心中未免会有止不住的泪潮暗涌,我只愿,在每个想念他的、怀念我初恋青涩时光的日子里,能记得当初的美好,能时时告诉自己,那份未了的情愿,依然美丽如初。
若说赵玫的初恋是孙嘉遇,那么他们的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即使最终画上了悲情的结局。也能够被千万读者们津津乐道着。
细想想,用这样轰轰烈烈的方式换来曲终人散时的孑然一身,未免有些戏谑爱情的本质。
至少,初恋的模样,不应如此的。
它应该是最淳朴最轻盈的,值得用一生的时间来雕琢、赏阅。
【尾声:凤还巢】
杳杳寒山道,悠悠凤别巢。问凤何时归?明眸两萧条。
凝语静无言,寄梦离香草。凉夕伴秋澄,再盼秦晋好。
(请轻拍,勿看押韵不押韵神马的。渣制作T vT)
钟爱《曾有》的第一原因,不是作者洒脱的文笔甚至跌宕起伏的情节步调,一定得是普希金先生的诗。
无论是那一缕倾泻而下的月色,还是那位在林中独舞的歌者,都在普老的笔下美妙得不可言,而作者的信手拈来,恰似在灵凤还巢的那一刻,为它谱写了一曲恰到好处的相思之曲,奠定了”归来“的华美基调。
因此,那首谱在文章结尾的一个题为《我的名字》的诗歌,让时间定格为永恒。
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
它会死去,
像大海拍击海堤,
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
像密林中幽幽的夜声。
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
留下暗淡的印痕,
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呐。某君。此生,有缘再见吧。有缘的话……一定,要与你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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