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灼热的喵子 于 2013-3-20 23:04 编辑
前言:
刚才和哲学系的基友论战一番,热血久久不能平静,特码此文以记录讨论过程。唔,为了向柏拉图致敬,文章本身也以对话集那样的形式命名。由于这一个对话的契机是一起看英剧《黑镜》引发的,故此命名为“黑镜篇”。
使我真正对哲学产生兴趣——那种发自内心的兴趣——的是一本书,那本书是一本导论性质的哲学书,叫《大问题》,罗伯特所罗门写的。美国人在做导论的时候循循善诱,很能撩拨起人的兴趣。书本身也是这样的:没有什么冗长的说教,行文流畅而不失幽默,由很小很普遍的命题入手,却能在不经意间告诉读者其他大哲对此的看法……总之,深入浅出,作为导论相当棒。
……以上那段废话的目的无非两点:
1.那些对哲学感兴趣而又对艰深理论望而却步的同学,不妨读读这本书;
2.我也想做一件与那本书的目的类似的事。
另外,在写正文之前,我打算就读者可能产生的疑问提前做一些说明。首先,我的目的只是展现一种哲学的思考和讨论方式。或许有人觉得谈论“人的本质”这样的问题简直蛋碎,但哲学家确实对这类问题最感兴趣;其次,有很多人可能在看完之后大呼坑爹——他们认为哲学家不会讨论这样的“简单”问题,而是要讨论类似“作为人化世界形成基础和作为人类生活外在自然环境并对人类生活发生直接作用的那部分的自在世界与人的关系”这样的屌炸天命题——好吧少年,我只能说,要不你就是专业人士来砸场的,要不就是你还对哲学没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哲学不应故作高深,而它之所以要以一个晦涩难懂的形态示人,有时是因为作者装比,有时是因为读者理解力有问题,但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它不得不如此。另外,就算是一个复杂难懂的命题,最后导向的也是一个简单的大问题——比如,“世界性/人化时间维度的存在论分析”这样的复杂命题,其实通向的是“什么是存在”;而“经验判断与符合论及融贯论真理观的适用性商榷”也可以导向“什么是人”。
笛卡尔在方法谈里有一条原则:大的命题可以被分解成简单的命题,我们得这样做,使得大问题更容易被解决。以上的例子正是反映这一点。
当然,这不是简单的记录,我文学化了其中的很多部分。不过这也是为了读者比较好阅读。最后,作者和作者基友的水平有限,对很多问题的认识不到位,欢迎指正。
==========以下是正文===============
那时我下楼找基友玩,他在他们寝室补剧。正好看到黑镜第二季的第二集——当然,我是没看过的。虽然从中途开始看不太好,不过在得知黑镜是一部单元剧后,我放下了这个顾虑,开始和他们一起看。
当然,剧情我就不复述了,我相信在这儿的大家应该都看过。所以以下重点记录对话本身。
我(看完后):“怎么说呢,我觉得两边都不是什么好家伙。不论那个女犯人也好,还是正义公园那帮人也好。”
基友A(以下简称A):“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我感到更多的乃是一种恐惧,随着科技的发展,这样的东西在以后完全有可能真的出现。”
我:“你指那些围观群众还是这种综艺节目?”
A:“二者都是。毕竟黑镜想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就是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一种弊端——”
我:“不不,我倒不像你这样想。”
A:“为什么?你难道不认为类似的表现在现实里也比比皆是么?”
我:“就里面冷漠而狂热的群众而言,的确是很有可能出现的。但就综艺节目来说,肯定不会出现类似正义公园这样的活动,英国的法律不会这样允许的。黑镜的预设是错的,正如Psycho pass一样,它在情节里设定了有这样一个组织,所以接下来发生所有事都顺理成章,能给读者造成一种恐慌的感觉——但实际上,类似西比拉那样的法西斯政府真的会存在吗?类似正义公园这样的可怕事件真的会在英国发生吗?当然,作为民间组织的话,发生是可能的。但我认为,即便如此,政府及法律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东西存在。“
A:“为什么呢?那个犯人确实犯下了滔天罪行,法律也应该允许这样的惩罚。”
我:“犯罪并不意味着她可以成为一件玩物,相反,她即使犯下滔天的罪行,她也是一个人,英国政府会用适用于人的法律来制裁她,而不是把她丢进一个动物园——正义公园就是这样的动物园——里供人玩乐。”
A:“这只是从现在看罢了。首先,如果全体国民都为这个行为而热情高涨,GDP或者其他的经济指数都会因为这个措施而上升,政府对这样的惩罚又何乐而不为呢?其次,并不是每一个罪犯都能被当做人。比如说精神病杀人犯,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不被当做人看待。当然这里的‘不被当做人’不是一种贬义,只是指他们不会被拿来和正常人一样量刑罢了。”
我:“第一种情况涉及到功利主义的讨论,暂且不说。而对于第二条我想说的则是——你只能说,在某些方面精神病不能被当做人看待,但在另一些方面,他们仍然被当做是人。这样的情况类似植物人。”
A:“你倒说说看,你所说的那些方面是哪些方面?”
我:“比如在类似法律量刑这样的方面,他们或许在特定情况下不会被当做人,但在生物学或者伦理这样的方面,他们又的的确确被当做是人。比如,就算一个人的母亲得了精神病或者成了植物人,她不会因此而不再成为他的母亲了。”
A:“这很奇怪,我倒认为,就算那人不是精神病或植物人,我在严格意义上也不能确定他是不是一个人。我所看到的只有一些现象,但一个‘人’在本质上是不是一个人,我不知道。比如,我不能确定此刻的你是不是一个披着你人皮的伟大种族来客。”
我:“不,你这里的预设是有问题的,你预设了人的本质。或者,说得通俗些,你预设在现象下还有一个本质的世界。你如何能承认那个世界的存在呢?于我来说,我完全可以不承认你的那个本质世界,那你关于人的所谓本质的论证其实就毫无意义。”
A:“对,所以我说,严格意义上我只能确定我自己的感觉是真实的。一个‘人’是不是真正的人,乃至于他存不存在,我并不能通过感官来确定。正如笛卡尔所说,我们的感官经常欺骗我们。但正因为如此,我对于人的断言才是不确定的,因为它建立在不确定的感官基础上。”
我:“那我们现在在进行的其实不是一个关于人本质的定义争论,而是另一个命题,即‘我们能不能确定一个‘人’是人,如果可以,怎么确定。如果不可以,为什么’。”
A:“没错,我的意见是:我们永远不能确定,理由嘛,引用一句庄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不是他,我怎么知道他是人?并且,在另一方面,生物学的测定没多大意义。如果有个外星生物能把自己的DNA序列改变成和人一样,那岂不是就——你懂我的意思的。“
我:“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你这种实证主义的态度本身其实也值得质疑:真理一定是符合的吗?真假一定要通过‘证实’的原则来判断吗?”
A:“对,你说的没错。但给我们的选择本来就很少。那你倒说说看,如果不采用实证的态度,那我们得怎么判断刚才那个命题。”
我:“我的看法是:采用实证的态度固然无法证明一个‘人’是否是人,但我们也难以选择其他的标准。”
A:“所以呢?”
我:“所以,‘我们能不能确定一个‘人’是人’这个命题几乎不可能确定。至少以我的知识储备来说不可能(┬_┬)”
A:“那你算是同意我的看法了么?”
我:“这一点上算是,不过我得多说一些:我认为有必要把‘本质人’和‘伦理人’分开讨论。”
A:“哦?此话怎讲?”
我:“你我在之前一大段的谈话中,对象都指向一个‘本质人’。但这个本质人通过经验的手段是无法确定的,因为经验判断都是偶然为真。”
A:“我无法确定什么东西不是经验的,正如你刚才的那个结论——‘经验判断都是偶然为真’——本身难道不是一个经验判断么?”
我:“呃,这个问题很复杂,这里讨论起来很是麻烦,刚才你的那个诘问先放一放。不过我们或许可以借助一些分析判断来通达结论。分析判断是绝对为真,这个你没有异议吧?”
A:“哈,你举个例子。”
我(单手指天):“我所相信的钻头是我的——”
A:“最后两个字呢?!”
我(o(* ̄▽ ̄*)ゞ ):“当然不会说出最后两个字啦。不过即便如此,这个句子也没有问题。简化一下这个判断:我的钻头是我的。这个判断虽然是废话,但是是真的。再举个例子:A就是A——同一律,这个肯定是真的,没问题吧?”
A:“这只在你的逻辑中成立吧。万一有个精神病人……”
我:“不会吧,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人。再怎么说,形式逻辑都是人思考的基础……”
A:“好吧,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偏了。让我们回到之前你所说的——一个伦理人和一个本质人,然后呢?”
我:“本质人难以定义和通达,所以姑且存而不论。我想我们该把重点放在对伦理人的考察上——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同样涉及形而上学讨论,但程度要比讨论本质人要少得多,所以也没那么玄。伦理上的人,在我看来是以生活的秩序为导向的:为了使生活有秩序,为了使世界和平社会和谐,我虽然不能通过你这个表皮来确定真的是不是有你这个人,但我必须得承认你这个人存在,并且必须承认你是人,否则生活的秩序和和谐社会的目标将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上我的意思有点类似康德。如你所知,他只是在道德的层面上说我们必须得承认有个上帝,否则道德将不可能存在——他可没有玩弄类似安瑟伦或者阿奎那那样的证明方法,他只是说,我们为了道德,不得不承认有一个上帝。”
A:“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得补充一下,我不认为我们承认他人的存在是以‘生活的秩序’为导向的,唔,要说的话,层次太低了。我认为,把别人看做人,是让一个人负责的基础,亦是道义的基础。”
我:“你说的对。”
==================黑镜篇·完================
通过写这样的蛋疼文章,我也在试图把自己的思考整理出来。毕竟我的逻辑感没那么强,必须得通过写的方式方能确定出一条线索,不然思维很大程度上将是碎片式的。这不太好。我想说,这不仅仅是一个给大家看的东西,同时更是我自己思考的一些记录。
我说到底也只是个普通的学生,文中的论证也不标准,涉及的理论有好些自己也没掌握,这也导致最后的结论不一定是对的。换而言之,最后的结论仅仅是我和我同学达成的共识罢了,不是什么真理。不过即便如此,这个对话如能启人思,我的目的也算达到了。另外,文中加粗的都是值得延伸讨论的问题。大家如果有空,也不妨思考一下,然后在文后写下自己的感想——不要以为非要拗口的才是思想,最单纯的问题才是最难的问题。
唔,简单的说,如果这是一堂课的话,加粗的部分算是思考题吧(*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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