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有爱,有技术,有你^_^)y
╱人◕‿‿◕人╲订下契约(注册新用户)

合作站点账号登陆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查看: 3295|回复: 3
收起左侧

[历史军事素材] 秦侩死后的悲哀向谁说 ——“死后”油炸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主题

32

好友

7314

积分

序章

积分
7314
发表于 2013-3-16 17: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人╲定下契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人◕‿‿◕人╲订下契约(注册新用户)

x
本帖最后由 易长空 于 2013-3-16 17:18 编辑

——声明:秦侩的后代并不都是坏人的,也有爱国名人的。


     在渑池县坡头乡坡头村,一个关于油条的故事流传甚广。
  南宋初年,朝中有位大臣叫茹景贤,他为人处事果断,能言善辩,被宋高宗封为御史。他上任后,整顿朝纲,奏请宋高宗任岳飞、韩世忠为正副元帅,出师北伐,收复了大片失地。朝野上下,有口皆碑:文有茹贤,武有岳(飞)韩(世忠)。
  在岳飞抗金期间,眼看失地收复有望,宋徽宗(高宗之父)、宋钦宗(高宗兄长)还朝有期。这时,奸相秦桧向宋高宗出了个坏主意说:“失地收复,二帝还朝,臣失去相位事小,万岁你的皇位还能保得住吗?”宋高宗一听觉得有理,江山、美人、皇位一样也失不得,于是黑下心来,召岳飞回朝,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于风波亭。
  在家养病的茹景贤得知岳飞被害,带病上朝质问宋高宗。宋高宗推托责任说:“岳帅谋反,朕也不知,一切都是秦相所为。传旨,厚葬岳帅,秦相处事不妥,罚金千两;茹御史忠心可嘉,赏金百两。”于是退朝。宋高宗匆匆下殿,茹景贤火冒三丈,将赏金向奸相秦桧砸去。秦桧狼狈不堪,逃回相府。他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恶气。他妻子王氏贼眼一亮,对秦桧耳语了一番。于是,秦桧深夜进宫,向宋高宗告了茹景贤一状,并挑拨宋高宗道:“茹御史说皇上害岳帅,为的是保住自己皇位。”这下,宋高宗大怒,也不辨真假,下了道圣旨将茹景贤一家满门抄斩。
  当时,茹景贤身怀六甲的孙媳回娘家小住,幸免于难。闻听全家人被害,她痛不欲生。其父母流泪劝说道:“高宗昏庸,秦桧误国,茹家蒙冤。你若轻生,这血海深仇,何人去报?”就这样,茹景贤的孙媳坚强地活了下来。不久,她生下一子,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成人。
  转眼,宋高宗驾崩,宋孝宗即位,茹景贤冤案平反昭雪。杭州城外茹家坟前,茹景贤的孙媳和她的儿子支起一个油锅,做了两个面人,将面人粘在一起放入油锅炸熟,取名“油炸桧”和“秦桧肉”,并置于坟前,祭奠茹家冤案中惨死的103位亲人。
    后来,杭州市民争相品尝“油炸桧”和“秦桧肉”,罢相在家的奸贼秦桧闻知万民同吃“秦桧肉”和“油炸桧”的消息后,受惊吓而死。
  茹景贤的孙媳历尽劫难,拒绝高官厚禄,和儿子离开杭州回到河南,定居于渑池县坡头乡坡头村。到了明朝,历史旧事被人们淡忘。“秦桧肉”和“油炸桧”的做法也简单了,改名“油条”沿用至今。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该贴已经同步到 易长空的微博

评分

参与人数 1宅币 +20 收起 理由
蔓子的荞麦面 + 20 o(* ̄▽ ̄*)ブ 发糖

查看全部评分

签名被小宅喵吞掉了~~~~(>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

主题

14

好友

4095

积分

序章

积分
4095
发表于 2013-8-16 15: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油条是这么来的啊~涨姿势了!!
签名被小宅喵吞掉了~~~~(>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1

主题

11

好友

2万

积分

第一章

积分
25158
发表于 2013-8-16 19: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油条的由来 以为是真的活炸来着 (>﹏<)
签名被小宅喵吞掉了~~~~(>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281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70

主题

1

好友

9万

积分

第五章

积分
95322
发表于 2013-8-30 17: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历史是被胡说的。。
像糖纸一样华丽的一无是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技术宅(Z站|基宅) ( 粤ICP备18082987号-1 )

GMT+8, 2025-6-20 21:52 , Processed in 0.100606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Copyright © 2018 技术宅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X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