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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愚昧:影响力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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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Xx摩ヤ 于 2012-12-27 19:40 编辑

首先在阅读本文前,先确立一下前提条件:
1,我是提倡知识产权保护的。
2,我是学经济的,从事件分析原因。
3,个例不反应所有问题,但反应了很多问题。

第一个问题:被抄袭者的胜利,侵权损害的驳论?
庄羽出了一本书叫《圈里圈外》,买了10万本,算是不错,但也不火。后来郭敬明抄袭《圈里圈外》主要剧情构架写出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大卖50万本。然后打官司,败诉,赔了一大笔钱给庄羽。《圈里圈外》也名声大噪,又加印卖出去10万本。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说:必然抄袭是不对的,是要吃官司的。被抄袭者和读者应该BS抄袭者的。
但从文化传播的角度和商业的角度:郭敬明的抄袭不仅没有让《圈里圈外》损失,反而更加广泛的扩大了这个故事【两本书基本就是一个故事模型】的读者群,让更多读者喜欢了这个故事。从商业上来说,庄羽更赚翻了。 本来能赚10万本的版税,现在又赚了10万本。还得到了二十万的胜诉赔款。自己名声也借着郭瞬间响亮了很多。
我就在想啊,你说庄羽是应该痛恨郭敬明呢,还是应该感谢郭敬明呢?
我没有在说抄袭和借鉴是正确的,我在想为什么会这样?
被知名者侵权损害后,反而成就了被抄袭者的胜利,影响力+收益双重提高。

第二个问题:盗版究竟损害了作者多少?
依然是大家熟悉的例子,我们说韩寒说自己盗版书卖的比正版多,那么假设韩寒的《光荣日》买了10万本,盗版卖出去20万本。对于韩寒来说,的确,韩寒损失了20万的版税,很亏。但当韩寒的下一本书《他的国》发布的时候,这20万购买了盗版书的读者,我们是不是可以推理他们其中的十分之一因为韩寒的文字的确写得好而喜欢这个人去购买他的正版书,虽然这些顾客购买的是盗版,但得到了内容(文字+包装)是几乎相同的,而购买盗版的读者受到了内容的影响而改变了对待商品的态度,进而转变为忠诚读者,他的第二本书《他的国》销售了15万。盗版的确损害了韩寒的收益,但盗版从另一方便扩散了韩寒的影响力,盗版让更多的人有机会阅读韩寒的文字,进而转化为韩寒的忠实读者。

第三个问题:奇怪的逻辑,侵权被谁定义了?
详细的法律定义,我就不写了,大家也记不住。一般默认的侵权定义为使用非本人权限所属的作品进行的商业活动视为侵权行为。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二次元圈子开始有了一种奇特的思维,觉得使用了我的图,文,作品,没有问过我,就是侵权。
这种想法就好像我在作文里写了一句韩寒的句子,我都要飞到上海韩寒家中亲自询问韩寒,我是否能用你的句子在我的作文里一样的扯淡。诚然,作者是拥有作品的完全使用权。作者不想让谁用谁就不可以用。但这并不代表着,使用作者的作品非商业运用都需要经过作者的授权,作者将自己的作品发布出来,就承担了被引用,被修改的风险和可能,这种风险是无法规避也不需要规避的,作为文化创意,本身就是要通过传播才能获得影响力,进而产生收益.如果作为作者人为的拒绝传播,那无异于自毁前程。

我以前经常在COSPLAY板块发一些COS图,总是有很多人告诉我你要注明CN,我也很友好的解释图都是从点点弄来的,点点上也没有注明CN。有的人就告诉我,那你这样被作者发现就要被喷的,我于是就很奇怪,难道作者不希望自己精美的COS图片被大家分享传播吗? 难道作者就希望自己好不容易辛苦出出来的COS被沉寂的埋没在QQ相册里?如果没有人传播作者的作品,作者还不是自己屁颠屁颠的跑去微博@一群人,跑去论坛自己发照片传播自己的COS。 我愿意来发作者的COS,说明我喜欢作者的作品,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并喜欢作者的作品,某种意义上说我就是作者的FANS和免费宣传劳力,现在作者不来感谢我,反而来喷我,这是什么逻辑?再退一步说,我现在发一个韩国组合螺旋猫的COS,我该怎么做?我坐飞机去韩国?然后我该怎么才能找到螺旋猫?我既不认识他们本人,也没电话,我也不知道他们住哪里。就是我找到他们了,我问她们一句:我能在技术宅社区发你的COS图片吗?她们很愉悦的告诉我可以的。然后我再坐飞机回来? 这来回一趟要多少钱?你觉得这样科学吗?合理吗?
这不叫尊重版权,这叫闲的蛋疼。
而这些知名的作者真的在乎你是否侵犯了他们的版权吗?根本不在乎,反而甚至是鼓励的。
因为最可怕的不是有人“侵权”你,而是压根就没人愿意“侵权”你。
ZZZZ.jpg

我后来想了一想,为什么国内的圈子会出现如此奇葩的版权思维,原因大约有两点:
1,作者觉得我拥有作品的所有权,所有对于作品的改编,宣传,发布都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并且注明我的名字。你只要询问我,我基本都会同意的,我有满足感,但你不问我,你就是盗图,你就是侵权,写我名字都没有用,你没问我,我没满足感。
2,不懂的影响力经济学。
如果每一个在微博上发韩寒名句的人都去打电话给韩寒申请,韩寒也就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光接电话了。如果每一个在BBS发韩寒小说TXT下载的网站韩寒都要去法院告的话,韩寒同样也什么都不用做,天天坐法院了。但韩寒不会,几百万本盗版书,四处都有的TXT下载的确是损害了韩寒的版权,但却显著的提高了韩寒的影响力,我就是读韩寒的TXT版本《三重门》喜欢上韩寒的。
回归问题2,这种恶意的侵权行为反而促进了韩寒影响力的扩散,进而促进了正版书籍的小说(我现在买过4本正版的韩寒书籍)和韩寒的个人综合收入(代言雀巢,凡客等等)。这就是中国特色式的版权胜利,影响力>版权。

再概括一下核心。
中国式的版权胜利:影响力经济学。
流程:
1,创作产品。首先作者需要一定的创作功底,能制作出让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人喜欢的值得传播的作品。
2,开放版权,无条件共享,主动免费传播给对应的群体,促进二次传播和二次创作。形成影响力的多次扩散,反复累计,直到到达一个临界点。
3,突破了这个临界点,影响力的多重回音式扩散带来的巨大的声望,影响力就可以迅速地转化为收益,从而弥补到达临界值之前损失的所有版权应有收益。
这里出现一个很多作者疑虑的问题:别人盗用我的图OR文连我名字都不署,甚至换成自己的名字发表,这怎么带给我影响力的扩散?
回头我们看问题1和2,你是创作者,所有权在你手里,不论是比你出名的人盗用你(问题1的情况)还是不出名的人盗用你(问题2的情况),你的影响力都被扩散了,你都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来收回这些收益。比如我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COSER很美,但没署名,我不知道她是谁,明天又看到她另一个COS,依然不知道这个COSER是谁,当我第十次看到这个COSER的作品时,有人告诉我,这是南京的“四小LOLI”之一的阿扑,我瞬间对阿扑的好感度就累计了10次,下次我再漫展看到阿扑的COSER图片集我就很有可能购买它。
这就是影响力的转化。是你的,迟早都是你的。
这种模式成功的案例很多,随便举两个吧,当年明月在天涯论坛开始连载《明朝那些事儿》,连载7年,所有的文字都是自己一个一个放到网上的,你完全可以在网上看完整本《明》,不需要花一分钱,这是作者自愿上传到网络上分享的。在《明》的后记里,当年明月说:出版社告诉我,由于我一直在网上连载小说的最新进度,每年损失的版税在300万~500万。是很愚蠢的做法,可我不这么认为,
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每个人都有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如果我的作品真的好,读者读完网上的文章之后仍然愿意去购买正版,如果我的作品不好,就是我不在网上连载也没有人会去买我的作品。
张恒怀着一颗少年的创作梦在起点码字码了几年,终于码出了一部《无限恐怖》,出名后正规出版社还没有出版,没想到盗版书都卖出去了近10万册了,很多读者根本没上过起点,从大学高中附近的小说出租屋租来或者买来看到了《无限恐怖》,进而去网上搜索张恒的小说,张恒的其他小说在起点的订阅量出现了巨大的提升,而后起点出现的大量模仿《无限恐怖》模式的小说统称无限流,每一部无限流小说不论好坏成败都扩散了原作《无限恐怖》的影响力,进而推动了收益转化和作者知名度的提升。
最新的例子是鸟叔的《江南STYLE》,YTB没有给鸟叔任何一分钱的收入。鸟叔没有问YTB你没有买我的版权怎么就四处让这些人四处乱放我的MV,还各种修改.  鸟叔深刻的懂得娱乐作品成功的真谛是传播,而不是版权,有了传播,有了影响力,广告代言,唱片销售,演唱会,一切的一切都会有的,追究什么形象权,著作权,禁止未授权的传播愚蠢透顶。

总结:在中国这个一个版权混乱的现实环境下,过度的追求版权只会让你更难成功,而选择影响力经济学的扩散模式不失为一条更容易成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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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Xx摩ヤ 于 2012-12-29 21:26 编辑


比如我现在完全抄袭 莫言的新书 出一本自己的书, 你说 莫言 会告我吗 不会,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影响力,我的书也没有销量。就算和莫言内容一样都没销量。 他告我对他来说顶多我给他陪几千块钱损失,连诉讼费都不够。还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让我出名了。所以他不会。 这就类同理验证了上面为什么韩寒和作家群们为什么不去告这些侵权放自己TXT小说下载的网站,而去告百度。 因为百度的印象力是最大的,只有告百度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现在律师费很贵的,官司一拖就是半年,打官司是非常痛苦漫长的事情,为了我在技术宅发了一篇韩寒的TXT,韩寒都要告我,韩寒就累死了。

这个可以总结一个新概念叫:轻度侵权。 就是这个行为侵害了原作者的作品所有权,但是没有造成极大的损害,导致作者追究责任的成本大于追究责任带来的收益,于是出现了一种很奇特的现象。 一些公司被侵权后,出现了这样一个局面:我们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但我们不诉讼。

通俗点的话就是:就你这点破影响力,告你都是亏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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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7: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非常支持你的观点,之前我在点点上转了张图,日本某COS,事前我不知道她的博客上说不能转载[窝也是转载再转载]然后引来一群...- -,何必呢.
我的愉悦来源我手中绽放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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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7: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盗版最直接的问题,不是对著作者的伤害,而是对已有商品造成贬值,是对出版社或者签约公司的伤害。

就例子里所说的,我看韩寒的作品,通过下载的TXT文件,因而喜欢上韩寒,这对韩寒是有利的。但是和韩寒签约的出版社没利。
每一份盗版的传播,都在降低正版的价值。

同理,夏达的作品也是。作者乐意看到自己的作品产生大量的二次衍生品,但是签约公司不会埋单的。
你没钱给我,我为什么要开放权限给你。如果可以随便开放权限,那么我怎么去和其他公司合作,怎么从这授权中获利?

网络上COSer发的图片,有不少并不是为了广泛在网络上传播而发的。很多只是让相应圈子的人和自己的好友看见而已。
假如某天,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传得厉害,甚至带起了不好的言论,会给Coser带来很大的困扰。
例子可以参见前段时间很火的南笙。


文中所说的,网络上扯授权,很多都是因为作者为了获得某种优越感和满足感。
其实,网络上的很多资源帝和分享者,就是为了这些优越感和满足感去整理的资源,去发的原创帖。无权转载了,直接就让这种优越感和满足感大大降低。有些作者看到给更多人下载的自然是高兴,能够给更多人服务,但是有些人就觉得自己不被重视了,我这分享行为没意义了。

很多问题,并不是绝对的。而存在,必然有它的道理。


同人展里面的东西为什么那么贵,一个小本子都要几十块上百,而且还有不少FANS去买?
就是FANS们觉得他们买的是正版,而网络上也不会有盗版流出来,他们才会觉得这买的上百块的本子很值。并且,他们也觉得购买了本子和这些同人作品,是支持了作者,支持了同人创作。

假如,他们发现他们在同人展上花了很多钱买的东西,原来网络上都有一大堆盗版资源可以下载,他们还会买吗?

这是赤裸裸的对正版商品进行了贬值和伤害。原创者创作的价值,或者公司社团签约的作品,原来只是网络上可以免费获得的数据而已。

作者出名了,很好!
但是,出版社和相关的商业公司和社团,可能就要面临倒闭和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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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8: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说说我的看法,比如以前看球看得多,个别球迷A喜欢转载国外记者拍的照片,然后发到微博,然后别人B也发了一样的图,之前A看到了,说B无良,转发他A的,把水印去掉了,侵了A的版权。。然后对喷了半天

其实我就是说有些人其实根本就不是版权所有者,却因为首转发就认为别人侵权什么的。。

同理,3DM论坛和游侠,游民星空等等游戏网站也是,他们的首发破解游戏也就是首转发而已,现在几个游戏是中国人破解的?不都是国外破解小组么,就是国人中的一部分喜欢混淆概念让自己站到道德制高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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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8: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庄羽和郭敬明的例子。

假如郭敬明没有抄袭庄羽,现在出名的可能是庄羽,而不是郭敬明。

事实的论断结果,不能以既定现实和已有结果去讨论的。

这10W本销量,对庄羽来说,可能什么P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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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8: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Xx摩ヤ 于 2012-12-27 18:28 编辑
石头肉丸子 发表于 2012-12-27 18:10
庄羽和郭敬明的例子。

假如郭敬明没有抄袭庄羽,现在出名的可能是庄羽,而不是郭敬明。


郭不是因为 梦 出名, 圈 也先于 梦连载于网络,但没有太多人知道圈。 如果没有 梦,也许还是很多人不知道圈。 圈 是一部好作品,但好作品不代表会卖座,如果没有 梦,我相信 圈的销量和影响力只会更低。
庄除了 这本书之外还有那本书你今天还知道吗?郭呢?
又要说因为郭的宣传到位吗?这又返回来影响力的观点。 影响力大于一切。

至于出版公司的问题,出版公司当然都希望大家去买正版,实际上正版书的利润也非常高。盗版扩散回来的影响力受惠了作者,也同样受惠了出版社,一本书的成本里面,只有10%~20%是作者的版税,剩下的80%除去印刷宣传流通成本都是渠道商之间的利润。影响力的扩散带来的是全方位的提高,不仅仅是作者可以多出席几个活动,代言几个广告,自己收入,影响同样回馈了正版的销量,作者下一本书多卖出去的正版难道出版社不多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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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8: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苏Xx摩ヤ 发表于 2012-12-27 18:25
郭不是因为 梦 出名, 圈 也先于 梦连载于网络,但没有太多人知道圈。 如果没有 梦,也许还是很多人不知 ...

这就要衡量盗版所带来的影响力反作用于创作者和出版公司的利益价值和损失价值,哪边比较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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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肉丸子 发表于 2012-12-27 18:27
这就要衡量盗版所带来的影响力反作用于创作者和出版公司的利益价值和损失价值,哪边比较高了。 ...

临界点。量变到质变的临界,影响力是否能达到那个临界点就是这个天平倾斜的核心。
作者可以选择死守版权,绝不发任何作品到网络,找每一个盗用自己图片的人要求赔偿和稿费。
也可以选择开放,免费共享给网络,待到影响力突破临界点赢回收益。
后者风险大,收益也大。前者一个好的画师可以创作一副1000圆。但他的影响力总局限在那个小圈子,想成功得更加的努力与积累。
不同的路,不同的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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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9: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跟钱挂钩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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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9: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BoringFan 发表于 2012-12-27 19:10
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跟钱挂钩的→_→

嗯。有一种人是真的为了爱和兴趣创作的,他们并不那么渴望成功和出名,他们只是希望和自己的朋友分享自己的作品,这样的人当然也不会去四处追求别人盗用了自己的图,他们没那个心情。这样的人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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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9: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其实就是两种自身定位决定了不同的态度:
1.不怕你盗版,就怕没人盗版,反正有的东西多着呢
2.哥好不容易弄了这点东西混口饭吃,你小子居然捡了便宜了!

我的观点是:努力让自己成为第一种人,淡定的看着第二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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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9: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yintime 发表于 2012-12-27 19:23
说白了,其实就是两种自身定位决定了不同的态度:
1.不怕你盗版,就怕没人盗版,反正有的东西多着呢
2.哥好 ...

精辟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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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9: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整天把“侵删”挂在嘴边的熊孩子或许根本不知道到底怎样才算“侵”了他的权,尤其是微博上,很多人都叫嚣着勿转出微博、勿二次转载什么的。。。其实只要非用于商业用途,没有营利就不算侵权吧~~再者,就算侵了,我相信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在A站、B站看新番听新歌等等的,那些搬运的up主们其实也是没有申请授权的吧~~~这些熊孩子还不是照样支持着up主的搬运,明明道理是一样的吖!!!
溫柔的最決絕  墜落的曾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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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9: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产权的话必须保护。如果真的想要做到自己的版权不被侵害的话→_→只要有那个决绝的心就肯定能做到,只要你能保证自己的东西在自己的电脑里边不联网上传。而且就cos来说,多多少少也带有别人的原创,即使本子的故事是自己的,但是人物什么的还是别人的原创。cos的本子有几分是自己的原创,这个命题本身就不好定义。如果非要严格定义的话,淘宝上边很多卖动漫杯子什么的、钱包什么、手表什么的都算是侵权的吧~
我只对自己稍微熟悉的方面说吧,其实cos的事情不怎么感兴趣…………做广告的人侵权的很多,也有专门的法律去约束这个事情,但是我在修广告法这本课的时候觉得广告法很多地方都很扯淡~广告的话都是希望越多的人看到越好,那个自然是在广告完完全全做出来并且拿到合同才可以。有的合作公司在拿到你的创意之后稍加修改就自己做了一个类似的广告播出去了,这种情况你就得在刚开始合作的时候各种提防着,如果被人白白拿走了创意那么自己的努力才真是吃了哑巴亏。这里就不说商业间谍什么的了(电视剧什么的很喜欢这个捏他)。所以说什么时候才算是侵权这个问题本身也很暧昧,侵权之后怎样维权也没有比较可靠的规章(。◕ˇ_ˇ◕。)因为刚开始的定义就很模糊。
对了,这里有一个我们在课堂上讲的一个例子搜狐新闻《舌尖上的中国》海报侵权 原作价值两千万

像这种在转载者就是在网上找到的图,本身已经不知道是不是谁的原创了( ̄_ ̄|||) 我的感受是这个设计师好可怜~被坑了,因为这个海报最大的创意点不是那幅画,而是这幅画的变形……其实严格的说用古代人的书画什么的也应该算是侵权吧
版权问题保护在纸媒的时候做起来就很难,更别提在电脑触手们疯狂的互联网时代~

大概我的思想是版权问题不好解决,效果最好的应该就是从作者本身做起吧,去专门研究一下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什么的~然后就是想要转载的时候找那种后边带着版权人的资源……╮( ̄▽ ̄")╭ 但是这个基本上不太可能~现在还有专门去水印的美工什么的。
版权、知识产权…………果断还是去申请专利,转载的人想要转载就要去那些已申请的专利的名单上找有没有,没有的话即可转载。回到cos的问题上吧……………………………………( ̄_ ̄|||) 你会给自己cos的东西申请专利或者找一些比较大的门户网站上公诸于众么?_(:3」∠)_强人所难了,版权什么的~~~蛋蛋表示有点疼了。我在说什么自己都抓不住重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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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蛋or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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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yintime 发表于 2012-12-27 19:23
说白了,其实就是两种自身定位决定了不同的态度:
1.不怕你盗版,就怕没人盗版,反正有的东西多着呢
2.哥好 ...

被盗版什么的纠结………………还是原创不够强大么~
就跟画风什么的有自己的风格,即使别人盗版也是给自己做宣传什么的~~
啊啊!!!!这个在广告上似乎叫做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之类的~~~╮( ̄▽ ̄")╭ 银时(yintime)~名字起得很不错~
香蛋or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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