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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五條年幼生命的逝去,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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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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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02: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毕节少年垃圾箱取暖闷死
描述:11.16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

思考:是次事件中,悲傷紀念五名逝去的天使之余,我們是否還要看到其他方面的一些問題?雖然各處的討論已然此起彼伏,不過在浮躁的應聲附和、憤怒討伐外,還是需要靜下心來,看到問題關鍵所在,而後力圖避免重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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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版權屬於原攝者)

P.S.還是老話,獨立思考的好觀點都值得派大糖。。。。
正方观点 (4)

主要是社会的错,对流浪儿童保护与救助的缺位由来已久。

VS
反方观点 (4)

主要是家庭的错,对于孩子的疏忽照料,诚然生活压力确在,但不能作为卸责的借口,对孩子最大责任的依然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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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6 21: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媚_者无疆 于 2012-11-26 21:57 编辑

@After✟墓✟ @夕木木1217 @我不帅 @阿突 @月三 @吾即世界 @阿洛的狐狸

事件很快被其他的社会热点所冲淡了,但救助体制的不健全其实非一日积弱也,大家的所谓关注总是那么一阵热浪而已,似乎凑热闹、赶时髦的成分更多,这是最让人心痛的……

有时当我们深究的时候,其实任何现象都可以说归根究底就是社会的错,甚至说人性的错,但再一想,这样的意义似乎不大……流浪儿童救助,或者大家觉得只要政府肯出钱出力就能够很好解决,但事实如此吗?自从收容遣送制度废除后,社会救助站其实有一定发挥这个功能,但孩纸是否得到救助就解决问题呢?甚至乎,孩子本人是愿意被救助的吗?
还有就是,家庭方面,可以说父母为了谋生没空管顾,一定程度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但为什么明知无法管顾又要生这么多呢?又是一个问题……
哎……说了一大堆都不知道自己说神马了……只能说对于流浪儿童救助这块,其实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政府、大众、个体都要参与……不知道大家对于非政府组织有否耳闻?这又是一个方向……
各种混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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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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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23: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兩個方面的因素都有。
首先父母們作為監護人,有法定義務照顧自己的孩子,雖然父母爲了家庭經濟外出打工,但他們就這樣將孩子留在家中,教養失職。
其次,留守兒童是中國農村乃至相對不發達鄉鎮縣城中的普遍現象,關於這一大頭的監管照顧,政府對此早應該心知肚明,想必留守兒童尋釁滋事學壞誤入歧途的事件每年不勝凡幾。在此大背景之下,沒有建立應有的監管體系是政府不作為。
再次,社會上對於留守兒童的關切明顯不足,八十年代以來,我國自南向北即出現“候鳥式”進城務工人員,到了如今,第一代留守兒童依然成年,甚至不少跟隨著父母的腳步擴展了“農民工”的隊伍,關於留守兒童所處的環境、所受的教育、應該注意的地方,不僅是進城務工的父母親友、當地村委幹部乃至當地政府顯然已經有了足夠的認知,但是普遍的監管不足,顯示了社會的輿論監督並未發揮應有的作用。

【蠟燭,孩子的奶奶至今還不知道孫兒們不在了呢,真是,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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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该拨的没拨,民意该有的呐喊无声,于是该做事的也就乐得清闲……不希望还有,但心知必须再有下次  发表于 2012-11-2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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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酌无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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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认真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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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00:4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持中立,因为不管缺少什么,都是不可以的,缺少家庭,自己想象一下,缺少社会,自己再想象下,缺一不可啊,至于谁之过,家人为什么会让孩子跑出去?既然是监护人那么你的职责就是保护被监护人,还有社会,一个离开家的孩子竟然需要钻进垃圾箱取暖,社会的福利机构去哪里了?体系没有建好,为什么没有建好,以至于祖国的未来甚至被闷死,两者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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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i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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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00: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帅 发表于 2012-11-27 00:43
我持中立,因为不管缺少什么,都是不可以的,缺少家庭,自己想象一下,缺少社会,自己再想象下,缺一不可啊 ...

我是来吐槽的,缺少家庭理论上是可以行得通的。别忘了家庭的本质是什么。家庭在一个社会中并不是一个必需品。比如说基于原始部族的社会中就没有家庭的概念。所有人抚养所有孩子。类似地,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和马克思笔下的共产共妻中,所想要表露的也是类似的观点。家庭的存在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须的。

吐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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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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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13: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夕木木1217 于 2012-11-27 13:38 编辑

这个问题上,我保持中立。然后从两方面陈述我的观点。
首先是正方即主要是社会的错,对流浪儿童保护与救助的缺位由来已久。
这一观点,我是同意的。照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而言,救助制度如此缓慢是不可置信的。不光是流浪儿童、流浪老人以及一些残疾人国家管得也是非常的少。我们这儿的中心商业区,天桥上躺着的是一排一排的老人。这些人只有在什么时候会被重视呢?比如说北京奥运会的时候,要将所有的乞丐赶出京城,比如说上级领导审查的时候。据我了解,中国的户籍制度还是挺严的,外地人在街上走如果被警察盘问,没有身份证或者暂住证的话就会被送到收容所强制遣送回乡。所以我想,收容所这种东西估计值在大城市比较“做事”。
当然,社会也包含身处在社会中的我们每一个人。以前从来都不相信想卖火柴的小女孩那种事会真真正正的发生在现实社会中,想着,如果碰到这种事心好一点的把几个孩子接回家睡一觉吃一顿饱饭,再不济的也会把它们送到派出所或者报个警。当时那些孩子是有多冷才会想到躲到垃圾箱里面,这样一个唯一可以避风的地方。但是貌似现在的人们也只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想法”了。或者是自认为自己高贵,觉得那些像乞儿一样的孩子脏,像躲避传染病一样的躲着他们。他么只是他们回家路上下班路上吃饭路上遇到的一件事而已,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然后是反方观点:都是家庭父母的错
我想说如果是因为家贫就把孩子丢弃,这种行为的确不对,这么冷的天,虎毒不食子。但是貌似原新闻里面说这些孩子不是被丢弃的,孩子的家人还向公安局报过案,是公安局无作为,没找到孩子。这个如果性的问题就先跳过。说说中国孩子与家庭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中国和美国不一样,美国的孩子是国家的孩子,等于是说国家把孩子寄养在每个家庭里面,如果家庭对孩子不好,国家就会把孩子收回。所以说美国的孩子由国家做后盾。但是这在中国就不行。中国的孩子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中国人太多,政府养不起这么多的孩子,所以各自的孩子还是要各自自己养。所以说,国家认为养孩子,让孩子好好的活着大部分都是你家庭的事。所以让孩子走丢,本身家庭就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没了孩子最伤心的还是他的家人,不会是公安局、不会是收容所,不会是你也不会是我。
所以说着说着,突然又觉得大部分是社会制度的错,是法律不完善的错、是执法不严的错、是人情冷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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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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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宅四周年庆组委会纪念

发表于 2012-12-3 16: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有具体想法的说,因为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具体情况,新闻媒体报道本身的可靠性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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