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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学生手册】<<<<<<<<<<【求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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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5: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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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n_弥安

最早的杀人游戏雏形据说来源于侦探小说女王阿嘉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的名作《十个小黑人》(<And Then There Were None>),所有游戏者分为法官、好人、凶手三种角色。名为“天黑请闭眼”的杀人游戏,曾经风靡一时。起初杀人游戏是在多人聚会活动时的一种娱乐,之后被搬上了论坛,发展成了论坛的杀人游戏。

1.1 传统杀人游戏

背景介绍
最原始的杀人游戏规则。角色只有简单的法官、好人、以及身份不明的凶手,游戏简单遵循着凶手杀人、所有游戏者投票的过程。除杀人活动外,所有人员的发言、分析、投票结果都严格执行全公开化。

游戏规则
1  游戏人员分为好人和凶手(若干)名。除凶手彼此知悉身份可私下讨论外,所有游戏者不得私自透露身份,私下联系其他游戏者。
2  凶手首先商量决定第一个被杀者告知法官,法官公布被杀者名单。该人出局。
3  所有游戏者分析然后开始投票。投票一律采取私下向法官发送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公开自己的投票或者私下串通投票。每个游戏者可投1-N票(N等于未出局的凶手总数),但不可重复投向一人,也不可放弃投票。未按时投票的以自杀处理,直接宣布出局。
4  法官在截止时间后整理投票,公布被投出局的名单。被公布的投票包括投票人、投票时间、投票对象以及改票记录。当轮出局者为得票数最高的N人(N等于未出局的凶手总数)。若发生同票的情况,出局人数判定为小于等于N人。(即当凶手为2人时,出局得票最多的2人。若最高票为2人则此2人出局;若最高票为1人次高票为2人或以上,仅最高票1人出局;若最高票为3人,则该轮无人出局。当凶手仅有1人时,只有当最高票为1人时该人出局。)
5  游戏按杀人-投票的顺序循环进行,直到好人投出所有凶手或凶手杀光所有好人,游戏结束。

1.2 传统杀人游戏——舌辩

游戏规则
1.本次游戏人员分为好人和凶手,其中凶手2名,其余为好人。除凶手彼此知悉身份可私下讨论外,所有游戏者不得私自透露身份,私下联系其他游戏者。
2.凶手首先商量决定第一个被杀者告知法官,法官公布被杀者名单。该人出局。
3.所有游戏者分析然后开始投票。投票一律采取私下向法官发送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公开自己的投票或者私下串通投票。每个游戏者可投1-N票(N等于未出局的凶手总数),但不可重复投向一人,也不可放弃投票,不可自投。未按时投票的以自殺处理,直接宣布出局。
4.法官在截止时间后整理投票,公布被投出局的名单。被公布的投票包括投票人、投票时间、投票对象以及改票记录。当轮出局者为得票数最高的N人(N等于未出局的凶手总数)。若发生同票的情况,出局人数判定为小于等于N人。(即当凶手为2人时,出局得票最多的2人。若最高票为2人则此2人出局;若最高票为1人次高票为2人或以上,仅最高票1人出局;若最高票为3人,则该轮无人出局。当凶手仅有1人时,只有当最高票为1人时该人出局。)
5.舌辩。当游戏人员首次被投出局时,将会获得一幕舌辩的机会。此幕中高票者仍继续存活并允许发言,此幕结束前玩家对高票者进行是否出局的投票(该投票不允许改票)。高票者不得对自己进行投票。投票轮中第二次被投出局无舌辩机会,直接出局。舌辩投票判定方式为多数决,平票不出局。
6.游戏按以上所述的顺序循环进行,直到好人投出所有凶手或凶手杀光所有好人,游戏结束。

游戏流程示例
有舌辩(即高票者不出局且具有舌辩资格)
第N天 凶手杀人 第N幕放出
第N+1天 投票截止 第N+1幕放出
第N+2天 舌辩投票截止 凶手提前获知结果杀人
第N+2幕放出

舌辩投票示例
A与B高票出局且均舌辩的情况:“A出局/存活,B出局/存活。”
A高票出局且可舌辩的情况:“A出局/存活”

舌辩资格示例
舌辩资格:传统杀情况下被投出局者,且为第一次被投出局。
示例1:2杀时,A与B高票,AB均是第一次高票,下一轮进入AB舌辩
示例2:2杀时,A与B高票,A之前已有一次高票,B为第一次高票。A直接出局,下一轮进入B舌辩
示例3:2杀时,A、B、C三人高票,下一轮进入普通传统杀的杀人轮

1.3 传统杀人游戏——警察

附加身份:警察
警察私下互知,并且每轮有唯一的验人权。法官会告知警察所验人是否为殺手;
警察全部死亡,则同样判定好人方失败。

1.4 传统杀人游戏——无人生还

所有游戏人员以马甲参与的普通杀类规则。
目前IC开发的无人生还马甲组为:

经典无人生还组——角色来自啊婆名著《无人生还》
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组
IC原创侦探组

1.5 传统杀人游戏——九宫

游戏规则

1.角色:

1.1.平民。拥有移动权,投票权。平民游戏者不得私自透露身份,私下联系其他游戏者。
1.2.殺手。拥有移动权,投票权及暗杀权。殺手分别互知同伴身份,且可私下讨论。

2.移动:
2.1.游戏地图为3行3列的九宫格。
2.2.所有人的起始位置都在中心(即2行2列)。
2.3.平民及殺手在每轮可移动最多两格,移动方向仅限于直线或90度转向移动,每轮结束前以PM法官形式行使移动权。(若滞留原地,仍需通知法官)
例:A处于九宫格1行1列,那他的可能移动区域为:1行1列;1行2列;1行3列;2行1列;2行2列;3行1列
*发送移动指令错误或违反移动规则的,自动归位2行2列。
2.4.九宫图四个顶角,即1行1列;1行3列;3行1列;3行3列这四个位置限制人数为1人,先到先得(包括滞留人员),按PM时间为标准,抢点未成功者直接移动到2行2列。
2.5.参加者的移动行动在法官公布九宫图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私下透露给他人。(殺手可私下讨论)
2.6.已出局的凶手仍拥有移动的权利。

3.暗杀:
3.1.殺手每轮可协商并告知法官杀死最多一人。(在殺手选择不杀人时,仍需通知法官)
3.2.殺手的暗杀对象范围在任一殺手的周围一格以内的区域。(包括斜角)
例:若殺手A处在九宫格2行2列,殺手的杀人范围将为所有人。
3.3.根据2.5,即当一名凶手出局后,存活凶手仍可根据同伴所在位置的可暗杀范围进行暗杀选择,但所有凶手的暗杀范围缩小为直线一格之内。

4.投票:
4.1.投票一律采取私下向法官发送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公开自己的投票或者私下串通投票。每个游戏者可投1-N票(N等于未出局的凶手总数),但不可重复投向一人,不可投自己,也不可放弃投票(不得投空票)。未按时投票的以自殺处理,直接宣布出局且公布身份。
4.2.法官在投票截止后整理投票,公布被投出局的名单及其身份。被公布的投票包括投票人、投票时间、投票对象以及改票记录。当轮出局者为得票数最高的N人(N等于未出局的凶手总数。若发生同票的情况,出局人数判定为小于等于N人。(即当凶手为2人时,出局得票最多的2人。若最高票为2人则此2人出局;若最高票为1人次高票为2人或以上,仅最高人出局;若最高票为3人,则该轮无人出局。当凶手仅有1人时,只有当最高票为1人时该人出局。)

5.胜败条件:
好人胜:投票杀死所有殺手。
殺手胜:杀死所有平民。

6.游戏流程
此游戏为投票,杀人轮流进行。
例:
第一天: 序幕-杀人轮:所有游戏者报道
第二天: 所有游戏人员pm法官移动位置
殺手拿到九宫图,并pm法官决定杀死一人
第一幕-投票轮:法官公布杀人结果及好人位置。
第三天: 所有人pm法官投票。
第二幕-杀人轮:法官公布投票结果。
第四天: 所有游戏人员pm法官移动位置
殺手拿到九宫图,并pm法官决定杀死一人
第三幕-投票轮:法官公布杀人结果及好人位置。

……以此类推,直到一方胜利,或者平局。


1.6 传统杀人游戏——附加医生

医生每一幕可以救一个人,可以救自己,但是当在场人员没有全部救过的时候,不能救同一个人(除非杀他,见下),医生可以选择不救人;
医生也可以连续两幕救同一个人,等于直接用针杀死该人(其他救人情况必须符合上面一句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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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5: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常规游戏一般流程:

报名帖——确认选角帖——序幕——第一幕,公布杀人结果——第二幕,投票结果公布——第三幕,公布杀人结果(根据游戏规则不同,还公布舌辩投票结果)——……——最终幕。

前期组织
由组织着担任法官,发报名帖,一般有了大概的故事框架,由法官根据先到先得的顺序或者从报名者中挑选或者是法官邀请的方式确定人员,一般在12~20左右不等,然后出帖由参加者选择角色(也可省去此内容,由法官直接安排角色,此步骤也可合并在报名帖中)。最后是确认帖,当然也可根据情况归并在前面两项中。
凶手产生
人数一般在1~2个,一般由法官决定方式,大都采用报名的方式,也有报名和挑选结合的方式,不过如果挑选,被选中者可以拒绝。凶手身份不公开。
序幕篇
由法官出序幕,一般序幕时间在筹备阶段公告。游戏者之间自我介绍,互相熟悉。
正式开始
法官24小时(或12小时或48小时)一轮出第一、二……幕,分别以剧情的形式交代死去的人,前后剧情要连续成故事。第一幕杀人轮,凶手在限定时间内告知法官杀的人,法官在剧情中公布。第二幕投票轮,参赛者每人投和存活凶手相同数目的票数,以消息的形式告诉法官,法官统计票数,于当天剧情末尾公布投票情况以及投票时间并公布死者身份即好人还是凶手。票高者进行舌辩或者直接出局(具体死法由法官个人在游戏前决定,法官根据人数决定死最高票一人或两人,以及提出相映的同票处理办法)。第三幕继续杀人,法官在此轮公布游戏者舌辩后的决定情况和死者或者在没有舌辩轮的游戏中,仅公布死者,以次类推……只到所有凶手死去。好人的任务就是把凶手抓出来,凶手的人物就是杀光好人,参赛者都在每一幕的帖子后面跟帖根据剧情扮演角色或者分析局势。凶手可在其中混淆视听。
游戏结束
当好人无法以较多票投出凶手时,凶手胜
当凶手被全部投出时,好人胜。

注:以上只是最普通游戏规则的大概流程,具体游戏规则根据法官公布的不同规则而定.

@Mian_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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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5: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版杀都不能用自己的原ID。而是为了游戏,按照剧情注册新的ID。游戏结束以后才公布玩家的角色和对应ID。

@149-至此。。介绍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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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5: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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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6: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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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原来这里是侦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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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6: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不理佐卫 发表于 2012-4-26 16:23
哦哦,原来这里是侦探区……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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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懂 但是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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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00: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诶。版杀...主要还是时间问题

刚结束    杀人者 贝塔公寓     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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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00: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诶。版杀...主要还是时间问题

刚结束    杀人者 贝塔公寓     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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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6 00: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想乱来 发表于 2012-5-6 00:01
诶。版杀...主要还是时间问题

刚结束    杀人者 贝塔公寓     不久....

@74-好想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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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19: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等...还没完全完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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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3: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嘛。。版杀的规则就按这个来好了的说。。我才不会说我神隐了这么久然后一直木有看论坛什么的。。
戳入~~戳入→ [url=http://www.gn00.com/forum-1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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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22: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帅了!!!
话说这个书面上玩考脑力,现实中玩,考观察力,百玩不厌,还能锻炼——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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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23: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anan 发表于 2012-6-17 22:52
太帅了!!!
话说这个书面上玩考脑力,现实中玩,考观察力,百玩不厌,还能锻炼——演技! ...

7月一起来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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